裕兴股份: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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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

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5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 2015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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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 2014 年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

(2)《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终止超募资金项目<功能性聚酯薄膜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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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5 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201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为:公司向联营企业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索合成”)

销售聚酯薄膜共计 737.59 万元(不含税,在原年度计划金额 1,200 万元内);公司

向依索合成代收电费共计 189.69 万元(不含税,在原年度计划金额 240 万元内)。

201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关联

交易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16 年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将继续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 2016 年

年度报告公告之前,该等经常性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继续发生。2016 年度,

公司预计向依索合成销售不超过 1,200 万元(不含税)的聚酯薄膜;同时,根据依

索合成的经营计划,预计 2016 年度公司向依索合成代收电费的金额将为 260 万元(不

含税),具体金额视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用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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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

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

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

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2016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

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行为发生。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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