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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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15年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

的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

则,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

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1

三、对公司2015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制度执

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

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份注销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实施

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最大不超过 713,544,000 股。

因此,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

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分

配方案,共计分配不超过 71,354,4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

2

年度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股东投资者回报规划和实际情况提出的利润分配

方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恒宝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

由公司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对应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部分进行相

应处理。

3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岳修峰 王晓瑞 孙丽娟

2016 年 4 月 23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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