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来源:上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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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

情况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审计

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6]京会兴内审字第 01010003

号)。

二、注册会计师对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

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兰花科创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鉴于公司近年来加大固定资产的定

期维修、维护保养,部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明显延长,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参照同行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经理办公会关

于在原规定的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 20-30 年,机器设备 10-14 年)

范围内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的意见,此次调整已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兰花科创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

案》,将会计估计变更的适用时点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调整为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对公司 2015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

出现的会计差错,已在 2015 年年报完成了更正。本段内容不影响已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我们认为:北京兴华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内容不影响我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因此,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

明。

特此说明。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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