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
情况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审计
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6]京会兴内审字第 01010003
号)。
二、注册会计师对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
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兰花科创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鉴于公司近年来加大固定资产的定
期维修、维护保养,部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明显延长,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参照同行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经理办公会关
于在原规定的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 20-30 年,机器设备 10-14 年)
范围内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的意见,此次调整已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兰花科创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
案》,将会计估计变更的适用时点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调整为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对公司 2015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
出现的会计差错,已在 2015 年年报完成了更正。本段内容不影响已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我们认为:北京兴华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内容不影响我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因此,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
明。
特此说明。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