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276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1-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002764 号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鑫龙公司)编制的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电鑫龙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电鑫龙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中电鑫龙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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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6]002764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电鑫龙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电鑫龙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电鑫龙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电鑫龙公司证
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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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鑫龙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鑫龙公司)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2012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648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886.9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72 元。截至 2012 年 6 月 21 日止,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529,999,6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489,056.49 元,募集资金净额
515,510,623.51 元。
截止 2012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2]18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733001040016778 200,000,000.00 0.67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分行 79430188000103886 50,000,000.00 13,679.01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分行 342006018018010051304 50,000,000.00 129.11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 80030154500001436 65,510,623.51 14,738.54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分行 498020100100018863 150,000,000.00 0.00 活期
合 计 515,510,623.51 28,547.33
截止本报告日,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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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26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向瞿洪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中电鑫龙公司采取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分别向瞿洪桂发行 127,394,324 股股份、向青岛金石泓信投资中心(有
限 合 伙 ) 发 行 20,319,665 股 股 份 、 向 张 桂 芹 发 行 2,147,957 股 股 份 、 向 孟 涛 发 行
1,696,111 股股份、向郭晨发行 1,187,272 股股份、向吴小岭发行 746,290 股股份、向周
超发行 678,447 股股份、向何利发行 339,217 股股份;非公开发行 57,029,177 股新股募
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止 2015 年 8 月 5 日,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57,029,17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5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43,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14,834,179.9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165,820.02 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
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0771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733001040022032 415,165,820.02 2,109.58 活期
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
截至 2015 年 8 月 7 日止,中电鑫龙公司已收到瞿洪桂、青岛金石泓信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张桂芹、孟涛、郭晨、吴小岭、周超、何利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人民币 154,509,283.00 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上述出资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077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本报告日,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551.0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2,910.9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841.71 2012 年: 1,450.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9.53% 2013 年: 7,750.28
2014 年: 34,3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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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9,404.8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
实际投资金
到预定
序 募集前承 可以使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用状态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额 日期
额的差额
智能化固封极
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 20,000.00 654.41 654.41 20,000.00 654.41 654.41 0.00 注1
1 柱 式 高 压 真 空 断路器项目
断路器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 -
19,984.56 19,984.56 19,984.56 19,984.56 0.00
资金
智能型电力电
2015 年 04
器元件产品生 15,000.00 5,000.00 2,391.08 15,000.00 5,000.00 2,391.08 -2,608.92
智能型电力电 月 注2
2 产线项目
器元件产品生
收购天津市泰达
产线项目 2014 年 07
工程设计有限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00
月
司项目
智能型高分断智能型高分断
2013 年 12
低压断路器生低压断路器生 10,000.00 10,000.00 9,282.57 10,000.00 10,000.00 9,282.57 -717.43
3 月 注2
产线建设项目 产线建设项目
高、低压开关柜 高、低压开关柜
2015 年 02
及元件技术研究 及元件技术研究 6,400.00 6,400.00 4,741.21 6,400.00 6,400.00 4,741.21 -1,658.79
4 月 注2
中心建设项目 中心建设项目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857.15 5,857.15 5,857.15 -
小计 51,400.00 52,038.97 52,910.98 51,400.00 52,038.97 52,910.98 872.01
注 1:经 201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实施
募投项目“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 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募投项目“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产品生产线项目”、“智能型高分断低压断路器生
产线建设项目” 及“高、低压开关柜及元件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于 2015 年 04 月 、
2013 年 12 月、2015 年 02 月投产,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系募投项目所需采购物资款及项目未结款,中电鑫龙公司仍需继续采购物资并支付未结款项
以达到预计效益状态。
中电鑫龙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5,857.15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实际转账日数据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的差额 872.01 万元,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2、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8 月,中电鑫龙公司分别向瞿洪桂等发行 154,509,283 股股份及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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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57,029,177 股 新 股 募 集 购 买 资 产 的 配 套 资 金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合 计
1,580,165,813.84 元,另自筹现金 144,834,179.98 元,全部用于换取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
限公司 100%股权。瞿洪桂等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已与中电鑫龙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就出资的股权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价值 1,724,999,993.82 元,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2008 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北京中电兴发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172,669.00 万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172,500.00 万元,其中:采用
发行股份方式 116,500.00 万元,现金支付方式 56,000.00 万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中电鑫龙公司 201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 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中电鑫龙公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将 “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产品生产线项
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拟改变投向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 亿元,用于收购股权的价款支付。本次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
实施原有项目,需要额外资金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完成。
3、中电鑫龙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鉴于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完工募投项目应
付未付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中电鑫龙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电鑫龙公司不存在其他前次募集资金实际
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董事会批准程 股东会批准
序号 使用金额 用途 使用时间 收回情况
序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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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经 经 2012 年
补充流动 2012 年 8 月 8 日 2013 年 1 月 23 日归 董事会第五届 股东会第一
1 25,000.00
资金 -2013 年 2 月 7 日 还 第二十三次会 次临时会议
议批准 批准
2013 年 1 月经 经 2013 年
补充流动 2013 年 2 月 19 日 2014 年 1 月 7 日归 董事会第五届 股东会第一
2 25,000.00
资金 -2014 年 2 月 18 日 还 第二十八次会 次临时会议
议批准 批准
2014 年 6 月 12 日归 2014 年 1 月经 经 2014 年
补充流动 2014 年 1 月 24 日 还 7000 万,2015 董事会第六届 股东会第一
3 10,000.00
资金 -2015 年 1 月 23 日 年 1 月 20 日归还 第四次会议批 次临时会议
3000 万 准 批准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1、201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报告中收购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的 2014 年度效益与 201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披露数据不一致,差异原因系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的实现收益是归属于上市公司期间(2014 年 7 月至 12 月)的净利润,本
报告更改为承诺期间实现的收益。
2、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中电鑫龙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无差
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达产前承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截止日投资项目 是否达到
累计实现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诺效益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预计效益
效益
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 不适用 - - - - - -
1
压真空断路器项目
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 42.62% 176.24 - - 227.86 227.86 是
2
产品生产线项目
智能型高分断低压断 61.05% - 否
3 2,000.78 101.32 1,594.50 1,695.82
路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高、低压开关柜及元件
4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 不适用 - - - - - -
目
5 收购天津市泰达工程 不适用 - *注 1
*注 1 2,324.30 2,226.73 4,551.03
设计有限公司项目
6 收购北京中电兴发科 不适用 - - 12,934.25 12,934.25
*注 2 *注 2
技有限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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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 不适用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注 1: 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诺: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三年累计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
准,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不低于人民币 6,073.46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天津
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累计实现净利润 4,551.03 万元。
注 2: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1,500.00 万元、13,800.00 万元。北京中电兴
发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12,934.25 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金额为 12,734.64 万元,2015 年度已达到预计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已终止;高、低压开关柜及元件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系产品试验及研究中心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智能型高分断低压断路器生产线建设项目于 2013 年 12 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4
年 1 月份试投产运营,由于受宏观环境的影响,市场总体需求不足,导致现有项目产能短
期内利用率水平不高,目前暂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现公司正在积极转型,在原有生产线的
基础上进行产品升级,以适应电网智能化改革的发展方向,未来市场仍将存在较大的业务
拓展空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6 年 4 月 24 日
专项报告 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