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控股:201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规章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定,为贯彻执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海南

证监发[2009]61 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的原则;

(二)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的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

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三)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原则;

(五)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责任人及部门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的实际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在董事

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年度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公司 2016 年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充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

者,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

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及时、准确、

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

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及时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就投资者对已披

露信息的提问进行详细的分析、说明和答复,但不得就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的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回答。同时关注其他媒体关于公司报道的信息,充分重视并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2016 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1

1、做好日常投资者电话咨询工作。

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证券部已指定专人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对投资者反

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热情、认真、耐心地给予回答并认真记录,保证公司投

资者的咨询、沟通和联系渠道的畅通便捷,并将建议和不能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

导,及时回应投资者的质疑。

2、热情接待投资者来访,开展与投资者的双向交流,接受投资者监督。

(1)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会议召开时间和召集方式以

便于股东参加。

(2)合理、妥善地做好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接待登记工作,在介

绍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时,不得有选择性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

任何公司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3)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邀请特定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等活

动予以详细记载,内容至少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方式(书面或口头)、单位、双方当

事人姓名、活动中谈论的有关公司的内容、提供的有关资料等,并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 公司将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3、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董事会秘书将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将及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告,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4、建立与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部门良

好的公共关系。

5、做好危机处理工作,若出现公司面临股票价格异常波动、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的

经营亏损、盈利大幅度波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

发生时,公司将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

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不定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以便为投资

者提供规范和高质量的服务。

2016年公司将认真开展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以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

同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京粮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