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来源:上交所 2016-04-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美都能源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

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严谨、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专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供担保均按照审批

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4,600万元人民币(其

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3,1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6.50%;公司直接或间

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74,600万元人民

币。

3、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严格控制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范围之内。

4、公司未违反有关规定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5、公司遵循了其内控制度,对外担保已做充分完整的披露。

我们认为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

定。

独立董事:王维安、谭道义、唐国华

2016年4月21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美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