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 8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4 次;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5 年度召开的 4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
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
2015.4.23 同意
意见
5、关于董事会提出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7.10 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
2015.8.27 同意
见
3、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
1
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海鹏先生辞职相关事项
2015.9.10 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2015.9.28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确定其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11.25 2、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同意
见
2015.12.2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多次借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或在专门时间现场了解公司运
营情况,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奠定基础。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方
面,本人特别关注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高管薪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积极要求公司用好募集资金,并防止因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形损害公司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进行审阅,听取内审工作汇报并给予内审工作指导建议。
2、培训与学习情况
201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3、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1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其他工作
2015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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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eeweidong@gmail.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1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伟东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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