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大豪科技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542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发行数量 5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11.1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51,825.90 万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募集资金 52,667.00 万元已全
部存入公司以下账户: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道口支行开立的专用
账户人民币 30,068.79 万元;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开立的
专用账户人民币 8,505.00 万元;③中信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专用
账人民币 4,305.00 万元;④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开立的专用账户人民币
8,947.21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人民币
841.1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北京兴华验字(2015)第 0801000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体系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项目总投资 51,825.90 万元,拟全部以本次募
集资金投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额度及时间进度,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列
式如下:
拟用募集 投资进度计划
项目名称 资金需求
资金投入 建设期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0,068.69 30,068.69 25,512.59 4,556.10
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8,505.00 8,505.00 2,225.00 2,293.34 1,993.33 1,993.3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305.00 4,305.00 4,305.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947.21 8,947.21 8,947.21
合计 51,825.90 51,825.90 40,989.80 6,849.44 1,993.33 1,993.33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求,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
目作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2015 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0,207.80 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发行申请文件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20,207.80 万元。上述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
京会兴专字第 08010580 号进行了专项鉴证。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1,205.83 万元,募集资金产生
的利息收入为 406.09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818.36 万元,存放在本公司以下账户: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
道口支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11191301040006828 账号内人民币 10,273.85 万元;②
中国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北 京 望 京 支 行 开 立 的 专 用 账 户
0200003529000263716 账号内人民币 479.46 万元;③中信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7112910182600094662 账号内人民币 65.05 万元; ④中
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保收益型) 1 亿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资金需求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已投入情况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0,068.69 30,068.69 18,050.85
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8,505.00 8,505.00 3,269.27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305.00 4,305.00 1,143.3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947.21 8,947.21 8,950.17
合计 51,825.90 51,825.90 31,413.63
三、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情况如下:
预期收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益率
交通银行蕴通财 2015 年 11 2015年12月
保证收益型 10000.00 3.60%
富日增利 31 天 月 30 日 30日
中国农业银行“本
2015 年 8 月 2016 年 2
利丰”定向人民币 保证收益型 10000.00 3.85%
28 日 月 28 日
理财产品
浦发银行利多多 2015 年 5 月 2015 年 8 月
保证收益型 10000.00 4.50%
财富班车 3 号 25 日 22 日
浦发银行利多多 2015 年 5 月 2015 年 11
保证收益型 10000.00 4.80%
财富班车 4 号 22 日 月 17 日
四、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概述
1、 2016 年 4 月 12 日,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最高本金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一年内的投资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
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
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
2、公司将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
易。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风险控制
本次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来源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公司将
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
资风险较小,在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人员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开披露前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
安全。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影响
本次是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大豪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大豪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大豪科技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大豪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林 煊 贾 新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