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志奇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5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发
表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
用。现将2015年度离任前本人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5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5次,通讯表决2
次,无缺席会议情况。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2015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其中: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
自出席。
本人认为,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
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
项经过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
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涉及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以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等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上市相关财务报告的
2015年1月16日
第三次会议 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第二届董事会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5年3月5日
第四次会议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新项目建设用地投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进行贷款质押担保
2015年3月16日
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修订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
2015年6月3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第二届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金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5年10月22日
第九次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度离任前,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
始终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人力资源变化情况,积极参加委员会
相关会议并提出改善建议。
2015 年度离任前,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始终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
营环境变化情况,积极参加委员会相关会议并提出改善建议。
2015 年度离任前,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
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相
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自任职之日至2015年底,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
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
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5 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5 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2015 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E-mail:pub@sunresin.com
独立董事:蔡志奇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