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6-031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30 分以现场方式
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
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和<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 2015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
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年度报告和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唐球董事长所作的《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黄速建、李晓明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唐球总经理所作的《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 2015 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较好地完成了 2015 年度的经营目标。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010.52 万元,同比增长 25.0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41.80 万元,同比增长
25.92%。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等。《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总股本147,366,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4,209,999.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40,962,986.08元结转以
后年度。同时,以股本147,366,66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7,366,666股
增至294,733,332股。与会董事认为,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可分配利
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状况均相匹配。
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也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
理具体事宜。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6 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40,000 万元,预计增长幅度为 60%;
预计实现净利润 10,000 万元,预计增长幅度为 70%(上述对 2016 年
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
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
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审核同意,董事会同
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出具
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也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2016年度对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拟
定税前不超过400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6年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核发了《关于核准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号),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36,666,666股。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
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110,7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47,366,666元。2016年4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4,733,332股。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第六条
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7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4,733,332 元。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2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070 万股,均为人民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4,733,332 股,均为
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具体事宜。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
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B 栋 1101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