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本人
认为:
1、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
于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目前供应商、客户情况所制定,是符合公司经营需要的;
2、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竞标价来确定,考虑
到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
格来定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从而
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原因,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小莉:
曹恒:
董安生:
许倩:
聂润成:
2016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