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07
债券代码:122073 债券简称:11 云维债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债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0416 号《关于对云南云维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债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监管工作
函的具体内容和公司的核实情况披露如下:
第一部分,监管工作函的具体内容
你公司于2011年6月1日公开发行了1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云维债,
债券代码122073),期限为7年期,附第五年末(2016年6月1日)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距2016年6月1日,即11云维债的回
售和付息日不到两个月。
2016年4月19日,你公司发布2015年度业绩预亏更正公告称,预计2015年净
利润亏损26亿元左右。同时,若年报披露后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
将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1云维债将被暂停上市交易。此外,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11 云维债的担保人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现债务危机,
存在部分债务逾期。
针对上述情况,请你公司及11云维债担保人就如下有关11云维债的回售及付
息事宜核实后对外披露:
一、请结合你公司自身和11云维债担保人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说明是否
存在回售无法兑付以及无法付息的风险。如是,请向市场和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如否,请向市场和投资者披露你公司及担保人对11云维债的回售兑付和付息的具
体安排。
二、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你公司和11云维债担保人拟采取的具体应对
措施。
三、请你公司11云维债的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积极履行
受托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并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第二部分,公司根据监管工作函要求的核实情况
一、公司及担保人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或“担
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和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煤化工产能过剩严重,
行业整体低迷,公司主要产品成本与售价倒挂,盈利能力逐年下降,经营业绩持
续出现经营大额亏损,201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8亿元
(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披露的2014年度报告),2015年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26亿元左右(详见公司2016年4月19日披露的临2016-006号公告),
资产负债率畸高,融资能力下降,资金压力巨大。为此,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
3月5日和3月19日针对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
交易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提请投资注意风险。
(二)担保人煤化集团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受宏观经济下行、煤炭产能释放及煤化工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煤炭、煤化
工行业景气度下降,煤化集团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持续出现经营亏损;与此
同时融资规模持续增长,现金流压力较大,资金链紧张,2015年10月底出现未能
清偿到期债务的逾期情况。云维股份根据相关规定认真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15年11月17日披露了该事项,详见临2015-087号,云维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11云维债”担保人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债务违约的公告。
二、对11云维债的回售兑付和付息的具体安排
鉴于公司及担保人生产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按
期完成11云维债的回售兑付和付息,公司及担保人于2016年初即开始积极准备,
一方面,积极贯彻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加强金融机构的沟通,
努力改善公司的融资环境,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另一方面及时向云南省有关部
门和单位反映公司面临的困难,努力争取云南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和帮助,未
雨绸缪,化解因公司及担保人资金紧张而对公司债回售兑付和付息可能存在的兑
付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债回售兑付和付息的资金筹集
渠道已经确定,能够保证按照云维股份11云维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正常回售兑付
和付息。
公司将及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确定公司债的还本付
息流程,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期将回售的本金、利
息和手续费按期支付到备付金账户。
三、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止2016年4月25日,发行人、担保人积极与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汇报沟通,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筹集11云维债回售兑付和付息所需资
金。受托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义务。目前发行
人正积极采用多种措施对债券的回售风险进行控制和应对,但仍可能存在一定风
险,特此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密切关注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期债券资信情况,后续如发生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受托管理人将及时发布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