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李晓帆)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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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李晓帆

各位董事:

大家好!

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1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到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和个人的影响。现将201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

出席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有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15年第三届董事会召开次数 6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亲自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通讯表决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李晓帆 3 2 1 0 0

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对各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关于事前认可情况

2015年度,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有两个,分别是《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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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自本人被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2015

年末,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事项。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年5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包括:(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2)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独立

意见;(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0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包括:(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尚颀德联汽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的独立意见;(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增加建设内容暨对子公

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3、2015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包括:关于《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4、2015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德联化工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

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调查,全年累计现场考察、调研天数

超过11天。同时,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在研究国内外本行业发展现状和动

态基础上,探索产业链的拓展与整合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方面的建议,积极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开展交流与沟通,并得到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的认可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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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

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

201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分别

对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尚颀德联汽车电

子与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进行了认真审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

原因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稳定,无须进行重新提名。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201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进行了考核。

七、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应在日常事务中

加强学习证监会、广东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管理机构公布的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中、高层管理人员证券法律知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及时更

新、学习国家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相关财务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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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

八、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2015年,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

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对公司及相关人

员在本人任期内开展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李晓帆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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