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3425号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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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
[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13 号文《关于核准苏州科斯伍德油
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22,17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1,182,136.7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70,987,863.30 元,超募资金总额为 195,987,863.3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已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1]第 10990 号《验资报告》。
(二)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时间及事项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 370,987,863.30
减: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金额 37,780,00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3,390,799.34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534,051.05
减:超募资金设立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36,750,0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 256,462,553.53
加:扣除手续费后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24,355,283.86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425,7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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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交通银行苏州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相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吴贤良先
生全权代表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苏州相城支行、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6 日共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共设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
538401040038888 2011.3.17 195,987,863.30 已销户
苏州相城支行
交通银行苏州
325602000018170916572 2011.3.17 160,000,000.00 17,424,894.58 活期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32201997440051503530 2011.3.17 15,000,000.00 848.66 活期
苏州相城支行
合 计 370,987,863.30 17,425,743.2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投项目“技术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为非生产性项目,系在公司现有技术中心的基
础上,通过引进新研发设备、新建研发大楼以完善公司研发平台,提升技术中心实
力,从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因此其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总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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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 年 5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39.08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2073 号《关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9,598.79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2011 年 5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78 万元偿还银
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 1,278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已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完成了使用超募资金偿还
银行贷款的事项。
2、201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
子公司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675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675 万元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完成了使用
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事项,并依法取得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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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2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2,5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完成了使用超募资金偿还
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4、2013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8,5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于“年产 16000 吨
环保型胶印油墨项目”,该项投资用于取代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向银行借款 8,500
万投资固定资产”的资金使用计划。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
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16000 吨环保型胶印油墨项目”追加投
资 3,060.72 万元,其中 643.29 万元来自于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 2,417.43 万元来
自于超募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8,500 万元用于投资募投项目,同意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3,060.72 万元。
5、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使用剩余的超募资金(含利息,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13,436,625.78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4.93 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16000 吨环保型胶印油墨项目”追
加投资 3,060.72 万元。本次追加投资实施后“年产 16000 吨环保型胶印油墨项目”
的投资规模增加至 27,560.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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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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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21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16.35
募集资金净额 37,098.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60.7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791.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8.2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产 16000 吨环保型
否 24,500.00 27,560.72 4,999.21 26,453.73 95.98 2015 年 5 月 2,302.08 不适用 否
胶印油墨项目
2.技术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否 1,500.00 1,500.00 117.14 1,531.61 102.11 2015 年 5 月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000.00 29,060.72 5,116.35 27,985.34 96.30
超募资金投向
1. 归还银行贷款 3,778.00 不适用
2. 补充流动资金 2,353.40 不适用
3. 新设子公司 3,675.00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806.40
合计 26,000.00 29,060.72 5,116.35 37,791.74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预计 “年产 16000 吨环保型胶印油墨项目”投产后,项目运营期第一年达产率为 60%,第二年为 80%,第三
年为 100%,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33,215.84 万元(正常年份销售收入 35,336.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4,653.25 万元(正常年份净利润 5,190.70 万元)。2015 年 5 月“年产 16000 吨环保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型胶印油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运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实现税前利润 23,020,835.86 元,但是因 2015 年度的运营期未满 1 年,故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以及《江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可
体项目)
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以超募资金 3,675 万元投资设立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并在成立后建设“年产 5000 吨高耐晒牢度有机颜料”项目,其中超募资金 3,675 万元用于项
目的土地和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利润总额 5,669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土地和厂房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工,尚未实施设备订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未发生重大变化
化的情况说明
2011 年 5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78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12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675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
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 2,5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2013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8,5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于“年产 16000 吨环保型胶印油墨项
使用进展情况
目”,该项投资用于取代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向银行借款 8,500 万投资固定资产”的资金使用计划。
2013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16000 吨环保型胶印油墨项目”追加投资 3,060.72
万元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使用剩余的超募资金(含利息,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13,436,625.78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2011 年 5 月 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39.0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3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8,5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于“年产 16000
投入及置换情况
吨环保型胶印油墨项目”,该项投资用于取代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向银行借款 8,500 万投资固定资产”的资金使用计划。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