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和
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电气”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和顺电气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董事会
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机构调研接待工作
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公司治
理框架文件。
(二)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目前,公司建立了以总经理领导,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组
成的管理框架体系,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各部门按照其职责相互配合,
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2、“三会”运作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等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按金额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
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等经营业务采用公司各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
对非经常性业务,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
易等重大交易,按不同的交易金额和比例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2015年度,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和表决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独立董
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高管变动及其薪酬事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起到了必要
的监督作用。
(四)内部控制环境
1、对外投资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等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
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投资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对外担保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
保制度》,明确了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的审批程序、担保对象的调
查、担保的审批、担保的日常风险管理等,能够有效降低及规避对外担保风险。
3、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等作了详尽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关联
交易制度》的规定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关联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未发行有违法违规情形发生。
4、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障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原则、募集资金的四方监管,以及募
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变更和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并有效实施。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用途及项目使用。公司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
5、财务系统的控制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
款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外投资的管理、
报销审批程序与权限等实施了有效的控制。通过以上制度的执行,保证公司的各
项资产有确定的管理部门、完善的记录、公司的各项资产通过定期盘点与清查、
与外来单位进行核对与函证等账实核对措施,合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6、对外担保的控制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
保制度》,明确了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的审批程序、担保对象的调
查、担保的审批、担保的日常风险管理等,能够有效降低及规避对外担保风险。
7、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
负责人,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履行其在
信息披露中负有的职责,明确信息公开披露前的内部保密措施,规定若信息在尚
未公开披露前已经泄露或公司认为无法确保该信息绝对保密时应采取及时向监
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的措施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信息,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准确性,没有出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使公司所有
股东均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司所公告的全部信息。
同时,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参与对外接待、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投
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及时、准确。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生产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规
章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独
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对公司内部各单位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进
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
内部管理体系以及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和顺电气《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和顺电气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和
顺电气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顺电气的《2015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连杰 徐子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