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
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好利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及公司填制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好利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好利来填写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国金证券指派担任好利来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专员,就好利来内
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有关事项与有关董事、监事、高管、内部审计部
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投资者关系管
理的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部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查情况、信息披露文件、募集资
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资料、关联
交易的相关资料、对外担保的相关资料、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以及董监高的声
明和承诺书、独立董事的工作记录等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好利来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
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
该自查表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
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 ____
苏锡宝 吴亚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