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重大事
项审批过程中的决策作用,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董事会成员拟由7名增加为9
名,因此,拟对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第127
条“公司董事会组成”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127 条:公司董事会由不低于 7 名董事组成,设 第 127 条: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独立董事占
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 1/3。 比不低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 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
备案登记手续。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