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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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3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7,970,000.00 元,扣除

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28,285,313.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9,684,686.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1293 号”《验资报告》。

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7,970,000.00

减:发行费用 28,285,313.3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9,684,686.64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32,626.30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 35.00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9,717,277.94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3,588,946.23

1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57,169,353.66

减:本年度手续费 10,217.17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6,126,653.3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通过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

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过程中不存

在问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 号 存储余额 存储形式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320006637018010180058 48,371.20 活期方式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320006637608510007712 30,000,000.00 定期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3120154500000289 578,282.14 活期方式

公司南京分行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3120167310004942 15,500,000.00 定期方式

公司南京分行

合计 46,126,653.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 1: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15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表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3

附表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15,716.94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15,716.94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

是否已变更 募 集 资 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 本报告期实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承 诺 投 资 累 计 投 入 进度(%)(3)= 定 可 使 用 状

金投向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

是 20,000 0 0 0 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000 0 0 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该承诺投资项目已通过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股东大会进行整体变更。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地点变更情况

4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 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

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15 号”变更为“景明大

街以西,宝象路以南,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现有厂区对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设

途及去向 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5

附表2: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对应的 变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截 至 期 末 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原承诺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 资金总额(1) 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特材管

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

道、管件 2016 年 6

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 19,968.47 15,716.94 15,716.94 78.71% 不适用 否

产业化 月 30 日

房)项目

项目

合计 19,968.47 15,716.94 15,716.94

变更原因:由于化工、冶金、电力等非标特材装备使用行业的新技术、新工

艺应用、扩大产能需求及成本驱动等因素,超限非标特材装备的需求将呈现

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目前公司现有厂房的最大起吊能力为 200t,设备最

大生产直径为 8.5m,整体热态试验装置最大尺寸为 30m×6.7m×7.2m(长×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宽×高),而公司已承接的两项大额设备订单最大直径达 12.5m,要求起吊

能力达 580t,整体热态试验装置尺寸至少达 65m×8.5m×10m(长×宽×高),

均必须具备专用超限厂房以及特殊设备才能完成。因此,为把握市场变化,

促进公司的运营能力,建设超限装备制造厂房、购置特殊设备,使之尽快形

成生产能力是当务之急。所以为了更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

6

使用效率,决定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

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系公司

根据投资效率及建设紧迫性的更优选择。

决策程序:经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钛、镍、

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以满足公司超限

特材非标设备订单的生产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29 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15-0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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