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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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905号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宝色”)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

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南京宝色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鉴证报告第 1 页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京宝色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南京宝色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京宝色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京宝色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3 号”文《关于核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4年10月10日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价格4.47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970,000.00 元,扣除从募集资金

中直接扣减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285,313.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684,686.64 元。

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

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交通银行南京

江宁支行账户中。国海证券在扣减承销、部分保荐费用 19,000,000.00 元后,划入专

用账户 209,970,000.00 元, 其中划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93120154500000289 账户 150,000,000.00 元;交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320006637018010180058 账户 59,970,000.00 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 28,285,313.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9,684,686.64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129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7,169,353.66 元,其中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57,169,353.66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6,126,653.34 元(其中,活期银行存款 626,653.34 元,通知存款 45,500,000.00 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9,684,686.6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157,169,353.66

专项报告第 1 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元)

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利息收入(+) 3,621,572.53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手续费支出(—) 10,252.17

其他流入(+)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实际余额 46,126,653.34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已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在交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以下简称

“ 开户银行” )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简称“ 专户” ) , 账号分别为

320006637018010180058、93120154500000289,并与国海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

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

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存储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2015年12月31日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93120154500000289 578,282.14 活期

交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320006637018010180058 48,371.20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93120167310004942 15,500,000.00 定期

交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320006637608510007712 30,000,000.00 定期

合计 46,126,653.3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169,353.66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第 2 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变更原因:由于化工、冶金、电力等非标特材装备使用行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扩大产能需求及成本驱动等因素,超限非标特材装备的需求将呈现广阔的市场发展前

景。目前公司现有厂房的最大起吊能力为 200t,设备最大生产直径为 8.5m,整体热

态试验装置最大尺寸为 30m×6.7m×7.2m(长×宽×高),而公司已承接的两项大额设

备订单最大直径达 12.5m,要求起吊能力达 580t,整体热态试验装置尺寸至少达

65m×8.5m×10m(长×宽×高),均必须具备专用超限厂房以及特殊设备才能完成。因

此,为把握市场变化,促进公司的运营能力,建设超限装备制造厂房、购置特殊设备,

使之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是当务之急。所以为了更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决定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钛、镍、

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系公司根据投资效率及建

设紧迫性的更优选择。

决策程序:经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

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

备制造厂房)项目”,以满足公司超限特材非标设备订单的生产条件。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15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 3 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因该项目尚未

建设完成,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专项报告第 4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万 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15,716.94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已累计投入募集 15,716.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度(%) (3)=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变更) 总额 (1) (2)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

是 20,000.00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000.00

未 达 到 计 划 进度 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和 原 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 目 可 行 性 发生 重 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项 目 实 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 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后,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

施地点变更情况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15 号”变更为“景明大街以西,宝象路以南,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现有厂区对面”。

募 集 资 金 投 资项 目 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项 目 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 闲 置 募 集 资金 暂 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 目 实 施 出 现募 集 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集 资 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交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设立的募集资

用途及去向 金专用账户。

募 集 资 金 使 用及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或 其 他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 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 本年度实际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诺项目 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2) (3)=(2)/(1) 大变化

一期钛、镍、锆等材料 特材管道、管

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 件产业化项 19,968.47 15,716.94 15,716.94 78.71 2016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 目

合计 19,968.47 15,716.94 15,716.94 78.71

变更原因:由于化工、冶金、电力等非标特材装备使用行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扩大产能需求及成本驱动等因素,

超限非标特材装备的需求将呈现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目前公司现有厂房的最大起吊能力为 200t,设备最大生产直径

为 8.5m,整体热态试验装置最大尺寸为 30m×6.7m×7.2m(长×宽×高),而公司已承接的两项大额设备订单最大直径

达 12.5m,要求起吊能力达 580t,整体热态试验装置尺寸至少达 65m×8.5m×10m(长×宽×高),均必须具备专用超限

厂房以及特殊设备才能完成。因此,为把握市场变化,促进公司的运营能力,建设超限装备制造厂房、购置特殊设备,

使之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是当务之急。所以为了更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将原募投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系公司

根据投资效率及建设紧迫性的更优选择。

决策程序:经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

项目”,以满足公司超限特材非标设备订单的生产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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