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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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宝色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宝色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3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1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797.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2,828.53 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19,968.47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1293

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

牌上市。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期末余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7,970,000.00

减:发行费用 28,285,313.3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9,684,686.64

1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32,626.30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 35.00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9,717,277.94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3,588,946.23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57,169,353.66

减:本年度手续费 10,217.17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6,126,653.3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通过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

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过程中不存

在问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 号 存储余额 存储形式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320006637018010180058 48,371.20 活期方式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320006637608510007712 30,000,000.00 定期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3120154500000289 578,282.14 活期方式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3120167310004942 15,500,000.00 定期方式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合计 46,126,653.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2015 年度,国海证券对宝色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

单、财务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财

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海证券认为:宝色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3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宝色股份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 1: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15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迎军 胡 启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5

附表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15,716.94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15,716.94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

是否已变更 募 集 资 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 本报告期实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承 诺 投 资 累 计 投 入 进度(%)(3)= 定 可 使 用 状

金投向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

是 20,000 0 0 0 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000 0 0 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该承诺投资项目已通过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东大会进行整体变更。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地点变更情况

6

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 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

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15 号”变更为“景明大街以

西,宝象路以南,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现有厂区对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设

途及去向 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7

附表2: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对应的 变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截 至 期 末 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原承诺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 资金总额(1) 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特材管

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

道、管件 2016 年 6 月

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 19,968.47 15,716.94 15,716.94 78.71% 不适用 否

产业化 30 日

房)项目

项目

合计 19,968.47 15,716.94 15,716.94

变更原因:由于化工、冶金、电力等非标特材装备使用行业的新技术、新工

艺应用、扩大产能需求及成本驱动等因素,超限非标特材装备的需求将呈现

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目前公司现有厂房的最大起吊能力为 200t,设备最

大生产直径为 8.5m,整体热态试验装置最大尺寸为 30m×6.7m×7.2m(长×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宽×高),而公司已承接的两项大额设备订单最大直径达 12.5m,要求起吊

能力达 580t,整体热态试验装置尺寸至少达 65m×8.5m×10m(长×宽×高),

均必须具备专用超限厂房以及特殊设备才能完成。因此,为把握市场变化,

促进公司的运营能力,建设超限装备制造厂房、购置特殊设备,使之尽快形

成生产能力是当务之急。所以为了更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

8

使用效率,决定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

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系公司

根据投资效率及建设紧迫性的更优选择。

决策程序:经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钛、镍、锆

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以满足公司超限特

材非标设备订单的生产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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