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年度述职报告
(黄建刚)
本人作为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在 2015 年度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独
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
事会七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列席
股东大会三次。
董事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黄建刚 7 7 0 0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黄建刚 3 2 0 1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和财务状况,与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 年 1 月 2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改变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2、2015 年 1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修正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3、2015 年 6 月 18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2015 年 8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以及《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使
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多次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并与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充分沟通交流,了解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
金使用、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给予充分关注和监督。当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
重大事项时,本人均提前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并能够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法规中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三)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
(一)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工作细则参与会议,
切实履行董事职责。2015 年,本人共参加了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审议如下事
项:
2015 年 6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2015 年 6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23 日《关于<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标准和程序,召集并主持会
议一次,具体审议如下事项:
2015 年 6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陆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六、其他相关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6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
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独立董事:
黄建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