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铭智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铭智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82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2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2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4,538.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234.86 万元,华铭智能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303.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
第 246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分别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松江支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存储形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03002584475 147,505,764.13 活期注 1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松江支行 36620188000258772 55,737.53 活期注 2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216310100100220456 18,090,553.25 活期注 3
合计 165,652,054.91
注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有 75,359,205.70 元
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因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将归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理财产品
的本金及收益错误划入了公司在该行开立的账号为 03001999604 的一般存款账
户中,银行已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将该笔款项重新划入募集资金账户。
注 2:截止 2016 年 1 月 18 日,该账户收到利息 311.03 元,并全部用于支付补
充其他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后,该账户销户。
注 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有 75,568.49 元系结
构性存款的利息,因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将归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构性存款的利息
错误划入了公司在该行开立的账号为 216310100100201592 的一般存款账户中,
银行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将该笔款项重新划入募集资金账户。
2、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在筹划投入过程中,因此,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
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均已到期,期末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三、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在“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 万
元;在“补充其他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5,064.43 万元,
其中本金 5,035.66 万元,累计银行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手续费 28.77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6,565.21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6,267.98 万元,累计银行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及手续费发生额 297.23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
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智达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在平湖临沪产业园(新埭镇内)投资
土建、装修、生产设备采购等。由于土地购买程序较预想花费更长时间,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才成功购得平湖临沪产业园(新埭镇内)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已经签订,并支付了全额土地款 1,000 万元,但因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较晚,所
以建设项目尚未全面展开。
“研发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处于前期洽谈中。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303.64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64.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64.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分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 资总额 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4)=(2) 用状态日
总额 金额(1) 金额(2)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有) 差额(3)=(2)-(1) /(1) 期
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 否 15,472.40 15,472.40 6,118.11 1,000.00 1,000.00 -5,118.11 16.34 - - 否 否
研发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否 1,790.00 1,790.00 1,544.00 - - -1,544.00 - - - 否 否
补充其他主营业务发展所 5,064.43
否 5,041.24 5,041.24 5,064.43 5,064.43 - - - 不适用 不适用
需营运资金 (注)
合计 - 22,303.64 22,303.64 7,662.11 6,064.43 6,064.43 -1,597.68 - -
1、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智达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在平湖临沪产业园(新埭镇内)投资土建、装修、生产设备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采购等,公司 2015 年已成功购得平湖临沪产业园(新埭镇内)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已经签订,并支付了全额土地款 1000 万元,
但因土地使用证尚在办理,所以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2、研发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处于前期洽谈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说明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的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调整方式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自由资金暂时补充募集资金情况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除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募集资金误入一般账户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注:补充其他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5,041.24 万元,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5,064.43 万元,其中本金 5,035.66 万元,银行利
息收入、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手续费 28.77 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或者违规使用情形
2015 年度华铭智能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和违规使用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上海
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上会师报字 2016 第 1936 号)认为,华铭智能“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核查和访谈沟通等形式,对华铭
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审阅
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和其他相关报告及文件,并和
公司董事会和财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华铭智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上海华
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段虎 杨卫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