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作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盾安环境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主要内容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和浙江
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盾安
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903 号)核准,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73,784,72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1.52 元,募集资金总额 849,999,974.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750,000.00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 837,249,974.40 元。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6】6-45《验资报告》。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及基础建设实施进度,由采购部门
及负责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
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先期已签订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及基础建设合同的,根据
合同规定确认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款项。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由采购部门及负责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填制付
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
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4、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应于次月 15 日前,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到公司及子公司
一般账户。
5、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和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产生经营活动中,收到大量购货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形成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占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设备、材料及基础建设等款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盾安环境及其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加快消化公司及子
公司自购货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
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盾安环境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
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