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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 82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2 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14.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38.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234.86 万元,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303.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第 246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结余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在“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在“补充其他主营业
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5,064.43 万元,其中本金 5,035.66 万元,累计银行利息收入、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手续费 28.77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6,565.2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6,267.98 万元,累计银行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手续费发生额 297.23 万元。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存储形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03002584475 147,505,764.13 活期注 1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松江支行 36620188000258772 55,737.53 活期注 2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216310100100220456 18,090,553.25 活期注 3
合计 165,652,0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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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有 75,359,205.70 元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到
期,因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将归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错误划入了公司在该行
开立的账号为 03001999604 的一般存款账户中,银行已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将该笔款项重新划入
募集资金账户。
注 2:截止 2016 年 1 月 18 日,该账户收到利息 311.03 元,并全部用于支付补充其他主营业务发
展所需营运资金后,该账户销户。
注 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有 75,568.49 元系结构性存款的利息,
因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将归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构性存款的利息错误划入了公司在该行开立的账
号为 216310100100201592 的一般存款账户中,银行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将该笔款项重新划入
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 2015
年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
定。
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分别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
分行松江支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在筹划投入过程中,因此,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1)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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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3) 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 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5) 信息披露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
理财产品等均已到期,期末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
余额。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2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
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
理财产品等均已到期,期末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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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
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智达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在平湖临沪产业园(新埭
镇内)投资土建、装修、生产设备采购等。公司 2015 年 10 月已成功购得平湖临沪产业园(新埭镇
内)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已经签订,并支付了全额土地款 1,000 万元,但因土地使用权取得
时间较晚,所以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研发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处于前期洽谈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
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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