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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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雷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多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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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5,054,249.90 109,962,823.79 5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72,421.86 419,594.64 36.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9,677.82 104,149.86 43.7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426,165.45 49,013,121.84 -5.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4 0.0011 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4 0.0011 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3% 0.08% -0.0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43,746,843.49 865,347,977.05 -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7,800,744.46 567,228,322.60 0.1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95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91,826.2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860.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312.9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815.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7,389.78
合计 422,744.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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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86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新力达电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09% 192,158,077 质押 160,600,000
子集团有限公司
质押 14,350,000
许伟明 境内自然人 8.90% 35,576,896 35,576,896
冻结 2,000,000
金燕 境内自然人 0.88% 3,500,000
廖启昌 境内自然人 0.45% 1,800,000
杨素英 境内自然人 0.45% 1,800,000
深圳鑫泉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鑫
其他 0.26% 1,058,100
泉复利增长 1 期
私募基金
王书祥 境内自然人 0.25% 1,007,500
祁建魁 境内自然人 0.24% 957,200
张丽娟 境内自然人 0.23% 900,000
嘉兴尚宇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尚宇 其他 0.18% 737,100
资产-永盈 1 号
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92,158,077 人民币普通股 192,158,077
许伟明 17,788,448 人民币普通股 17,788,448
金燕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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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启昌 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
杨素英 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
深圳鑫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鑫
1,058,1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8,100
泉复利增长 1 期私募基金
王书祥 1,00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7,500
祁建魁 957,200 人民币普通股 957,200
张丽娟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嘉兴尚宇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尚宇资产-永盈 1 号证券 737,100 人民币普通股 737,100
投资基金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徐琦除与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关系外,不存在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说明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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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19.09%,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客户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90.23%,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保证金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低上年增加260万,主要系报告期采用票据方式支付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840.82%,主要系报告期预收关联方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货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减少51.35%,主要系报告期发放2015年度年末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减少34.6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相关税金所致;
7、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减少41.63%,主要系报告期归还控股股东借款3000万元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122.6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9、营业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3.99%,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扩大,主营收入增加所致;
10、营业成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1.23%,主要系报告期随着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增加;
11、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59.99%,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及各项减值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92.33%,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3、净利润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4.02%,主要系报告期随着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04%,主要系上年同期归还控股股东借款及报告期公司取得的银行
借款增加等多种因素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等相关公告,披露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15年11月11日经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已于2016年3月14日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
部门。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就有关问题
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
书的要求及时准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
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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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
制人许伟明、
徐琦已出具
《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1、
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参
与、发展、投
资与股份公
司业务相同
或相类似的
业务或项目,
也不为其自
身或代表任
何第三方成
截至报告期
关于同业竞 立、发展、参 2010 年 04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许伟明、徐琦 长期 末,不存在违
争的承诺 与、协助任何 13 日
反承诺行为。
经济实体与
股份公司进
行直接或间
接的竞争。2、
除在股份公
司或其下属
公司担任职
务外,不在业
务与股份公
司相同、类似
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
的其他经济
实体中担任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或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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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技术人员。
3、不利用对
股份公司的
了解及获取
的信息直接
或间接从事、
参与与股份
公司相竞争
的业务或活
动,并承诺不
直接或间接
进行或参与
任何损害或
可能损害股
份公司利益
的其他竞争
行为。该等竞
争包括但不
限于:利用在
股份公司的
控制地位怂
恿、诱使或以
其他任何方
式致使股份
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
员泄露股份
公司的商业
秘密与核心
技术,或者离
开股份公司;
不正当地利
用股份公司
的无形资产;
在广告、宣传
上贬损股份
公司的产品
形象与企业
形象等。4、
不向业务与
股份公司相
同、类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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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竞争的其
他经济实体
或个人提供
专有技术或
提供销售渠
道、客户信息
等商业秘密。
5、本人将促
使本人拥有
控制权的任
何经济实体
遵守上述承
诺,若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
任何经济实
体未履行上
述承诺给股
份公司造成
损失的,本人
将承担赔偿
责任。
公司持股 5%
以上主要股
东深圳市新
力达电子集
团有限公司
出具《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承诺:
“1、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参
深圳市新力 与、发展、投 截至报告期
关于同业竞 2010 年 04 月
达电子集团 资与股份公 长期 末,不存在违
争的承诺 13 日
有限公司 司业务相同 反承诺行为。
或相类似的
业务或项目,
也不为其自
身或代表任
何第三方成
立、发展、参
与、协助任何
经济实体与
股份公司进
行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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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的竞争。2、
不利用对股
份公司的了
解及获取的
信息直接或
间接从事、参
与与股份公
司相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
并承诺不直
接或间接进
行或参与任
何损害或可
能损害股份
公司利益的
其他竞争行
为。3、不向
业务与股份
公司相同、类
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
争的其他经
济实体或个
人提供专有
技术或提供
销售渠道、客
户信息等商
业秘密。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00% 至 5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41.04 至 211.56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41.04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因本期销售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预计 2016 年 1-6 月份净利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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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募投项目团队建设情况、风控情况、项
2016 年 03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目情况、业务规模、杠杆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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