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作为金发拉比
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拉比”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65 号”文核准,金发拉比妇
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49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6,51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01510209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201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议案》。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
将优先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
换。若新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足;若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需求
后尚有剩余,剩余资金将优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不超过
15,00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404,77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8,26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96,510,000.0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1,028,883.7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52,614.8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75,833,731.1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547,000.00 元尚未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扣除,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41,371.63
元尚未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扣除,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 279,922,102.7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
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银
行汕头鮀浦支行账号为 713365488244 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账号
为 695165487483 的 专 用 账 户 、 交 通 银 行 汕 头 同 安 支 行 账 号 为
445899991010003001553 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7 日与保荐人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交通银行汕头同安支行共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提供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该三个专户分别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79,922,102.73 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 额(元)
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 募集资金专用户 713365488244 60,189,240.75
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 定期存款账户 658765687601 100,000,000.00
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 定期存款账户 661365688980 50,000,000.00
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 募集资金专用户 695165487483 39,844.32
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 定期存款账户 674357765459-00144 50,000,000.00
交通银行汕头同安支行 募集资金专用户 445899991010003001553 4,626,392.66
交通银行汕头同安支行 定期存款账户 445006010608510017835 5,066,625.00
交通银行汕头同安支行 定期存款账户 445899999600003000122 10,000,000.00
合计 279,922,102.73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 279,922,102.73 元,
其中产生的利息收入 358,810.50 元、手续费支出 6,195.64 元,律师费用、审计
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547,000.00 元尚未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扣除,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 1,541,371.63 元尚未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扣除。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651.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02.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02.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与超募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入进度
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3)=(2)/(1)
分变更)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7 年 6 月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22,511.50 22,511.50 1,661.48 1,661.48 7.38% -9.49 不适用 否
30 日
2017 年 6 月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2,148.10 2,148.10 186.77 186.77 8.6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0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0,254.64 10,254.64 68.3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39,659.60 39,659.60 12,102.89 12,102.89 30.5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5 年 10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金发拉比
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5】G1400151022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1,539.3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16 年 4 月 22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
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6014230036 号),鉴证意见为:金发拉比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发拉比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对金发拉比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
的核查工作如下:
1、查阅金发拉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2、核查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募集资金项目相关
的合同等相关资料;
3、与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询问募
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金发拉比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
害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 _________ __
詹晓婷 陈运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