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5030002 号
目 录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
2、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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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5030002 号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
络”)管理层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东方网络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评价并确保该评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
对东方网络上述评价中所述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
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
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
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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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东方网络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华尚(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5 年 1 至 7
月前在合同签订、审核及执行方面存在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未
造成财务损失及负面影响。
我们认为,东方网络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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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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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华尚
(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半年在合同签订、审核及执行方面存在缺陷。但公
司已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未造成财务损失及负面影响。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数显量具业务、机床业务和数字电视运营平台投资、
搭建和提供运营服务业务、数字电视高清节目的集成、制作和销售业务、动画设
计、动漫软件的开发、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
准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等事项,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
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均有独立董事,此外公司还设有审计部,负
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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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尽责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事务,督导各职
能部门的工作,评估各部门工作成效,协调各部门关系,明确划分了内部机构的
职责,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套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
2、人力资源
经过2015年的调整和稳步推进,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
展。优化公司的人力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制度的管控,使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充分做到有度可循,有规可依,使公司在人才引进、员工培养、员工考核、职务
晋升、职业发展规划以及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有效运转。
4、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质
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
严格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
境保护和节能降耗。
5、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凝聚全体员工的向心力,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
建设,建立了共同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服务理念,加强了团队执行力和凝聚力,
提高了公司经营效率。
6、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最大限度地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201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按照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
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 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原则、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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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审批权限以及关联交易认定、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等作了明确规定。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提交而未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8、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重大信
息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跟踪监管部门的披露要
求和公司需披露的信息。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5%;
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5%;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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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
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
影响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务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损失<100万元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
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100 万 元 ≤ 损 失 < 500 万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
元 机构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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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损失≥500万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
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
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②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
行为;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
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⑤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产生重大失误;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
失。
2)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对外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
融衍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影响较大但未造成股价异动;
④公司遭受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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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华尚(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5年1至7月前在合同
签订、审核及执行方面存在缺陷。但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未造成财务
损失及负面影响。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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