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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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以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制度完善、效益提高和机制健全为重点,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了解和监督公司的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

事会监督、检查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公司规范

管理,提高了治理水平。现将监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审议议案,履行好监督职能

2015 年,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专题会议,审议了 19 项议案。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监事会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仔细分析,保证合

法合规性。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 参会监 审议议题 决议

时间 事 情况

第九届监事 2015 肖吉秋、 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全票

会第一次临 -1-2 王怡雅、 行 A 股股票条件;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通过

时会议 7 牟万鑫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制

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第九届监事 2015 肖吉秋、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 全票

会第二次临 -4-2 蓝宁、王 报告;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 年 通过

时会议 0 怡雅 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预案;会计政策的变更。

第九届监事 2015 肖吉秋、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票

会第三次临 -4-2 蓝宁、王 通过

时会议 9 怡雅

第九届监事 2015 肖吉秋、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票

1

会第四次临 -8-2 蓝宁、王 通过

时会议 7 怡雅

第九届监事 2015 肖吉秋、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票

会第五次临 -10- 蓝宁、王 通过

时会议 27 怡雅

(二)加强跟踪检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

遵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监事会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是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监督。2015 年,监事会列席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 6 次股东大会,听取

并审议了公司各项主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

了公司经营业绩成果,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是充分利用公司内外各种途径,了解关于公司经营的各种信息。对公司的

运营状况保持高度的敏感,对公司再融资等资本运作保持密切关注与动态掌握。

出席参与公司内部的相关会议,留意关注外部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听取各方人士

对公司的看法,各位监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收集掌握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

三是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收集到的各种经营信息进

行分析研判,把握公司的运行态势,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通过这种多渠道多形式的跟踪检查机制,监事会可以更加有效地了解公司的

实际运营状况,也为实施有效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在本报告期内对公司内控

制度、财务管理、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决策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

及经营行为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5 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5 次,共形成决议 28

个,上述决议均已得到有效落实。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

2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管理制度执行

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

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

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

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监

事会认为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四)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

内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手续完备、价格公允。交易内容明确、

具体,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

股东的利益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整、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也适应公司经营业务

活动的实际需要,能够保障公司实现经营与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3

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

司一项重要的持续性的工作,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内部控

制规范》的要求,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提高,以保持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及执行力,不断地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2016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办法,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忠实履行

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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