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14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2015 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章节。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和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经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 本 公 司 2015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27,121,382.41 元 ,加上公司上年度未分配利润为-980,486,431.07 元,可供股
东本年度分配的利润为-1,088,060,174.99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
计费 75 万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2016 年度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负责公司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业务事项均
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
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变化。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情况的审核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管的薪酬政策、标准及考核
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严格执
行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16 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2016 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十、决定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将以上一、二、三、四项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