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6-01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
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浦良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910,761.17 元,减去盈余公积 1,558,982.31 元,本年
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0,351,778.86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
配利润 150,781,553.16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分红条款规定: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总股本 689,442,8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现金分配股利 0.25
元(含税),总计现金分配股利 17,236,071.4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
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聘任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2015 年公司总资产为 1,193,262,504.63 元,其中:流动资产
919,627,721.20 元,非流动资产为 273,634,783.43 元,总资产比上年末增加
9.36%;负债总额为 350,064,077.31 元,比上年末增加 25.44%;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合计为 813,770,448.31 元,比上年末增加 2.36%。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主席浦良生先生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珂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珂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
担任无锡瑞宝纺织品有限公司 IT 部负责人、无锡洛梵尼服饰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
王珂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0.0038%,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