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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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25

2016 年 04 月

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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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2,959,557.20 49,885,502.57 2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85,920.09 4,183,654.74 3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923,645.09 3,947,779.74 24.7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996,947.08 -28,913,903.38 41.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43 0.0523 -34.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43 0.0523 -34.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 0.81% 0.1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803,292,066.53 839,605,571.36 -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52,481,043.26 546,995,123.17 1.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61,5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99,225.00

合计 562,275.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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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持续成长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领域。报告期内,地铁、隧道类产品合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

于 60%。地铁、隧道、核电类项目主要为政府主导型投资建设项目。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放缓地铁、隧道

的投资建设,公司主要产品及募投项目是否能够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

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2、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坚持高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备相应

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公司通过与行业内权威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

才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与联合开发能力。若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通风机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充

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后续研发投入不足,或在技术更新、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研究方向偏差、

无法逾越的技术问题、产业化转化不力等情况,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多数核心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公司具有良好的人才“外部引进”与“内部培

养”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一套核心技术开发的保密制度,

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对可能产生的泄密问题严加防范。但是随着通风机行业

的发展,业内人才需求增大,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发生研发和技术队伍人才流失或严重技术泄密现象,

将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对资金的周转要求提高,且按照流体机械产品行业的惯例,公司产品

验收合格后一般用合同金额的 10%货款作为质保金,于项目工程整体安装调试并经检验合格后 1-2 年内收

回。同时,公司的部分客户付款审批流程时间较长,从申请付款到最终收到款项的时间跨度较长,由于结

算周期较长,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慢,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公司客户出现经营不善,不能及

时还款,公司可能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为规避应收帐款的风险,公司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应收账

款回收责任制等措施,注重挖掘各行业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优良资信记录的优质客户,并与其建立长期合

作关系,保证公司应收账款能够及时的收回。此外公司还采取了明确信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信用审批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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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增强了对业务人员在回款工作方面的考评力度。

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加快回款的速度,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成功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的资产、业务、项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模在迅速扩大,公司在发展战略、

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将面临更大挑战。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03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建灿 境内自然人 21.52% 34,428,000 34,428,000 质押 34,400,000

王淼根 境内自然人 17.15% 27,432,000 27,432,000 质押 3,500,000

陈根荣 境内自然人 12.66% 20,256,000 15,192,000 质押 3,500,000

周纯 境内自然人 10.76% 17,220,000 17,220,000 质押 17,200,000

马夏康 境内自然人 3.17% 5,064,000 5,064,000 质押 3,500,000

上海盛万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5% 3,600,000

限公司

张春美 境内自然人 0.71% 1,132,000

张国娟 境内自然人 0.51% 819,000

许煜 境内自然人 0.51% 808,760

王苗鑫 境内自然人 0.41% 656,32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陈根荣 5,0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64,000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

张春美 1,1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2,000

张国娟 819,000 人民币普通股 819,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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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煜 808,760 人民币普通股 808,760

王苗鑫 656,321 人民币普通股 656,321

石裴龙 598,700 人民币普通股 598,700

陈佰忠 507,100 人民币普通股 50,710

王肖铭 483,600 人民币普通股 483,600

赵伟尧 453,300 人民币普通股 453,300

周建灿、周纯系父子关系,两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说明

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承诺限售期限已

满,基于高管身

陈根荣 20,256,000 5,064,000 0 15,192,000 2016 年 1 月 8 日

份部分股份解除

限售

上海诚鼎二期股 承诺限售期限已

7,200,000 7,200,000 0 0 2016 年 1 月 8 日

权投资基 满

杭州诚鼎创业投 承诺限售期限已

4,800,000 4,800,000 0 0 2016 年 1 月 8 日

资合伙企 满

上海盛万投资有 承诺限售期限已

3,600,000 3,600,000 0 0 2016 年 1 月 8 日

限公司 满

合计 35,856,000 20,664,000 0 15,19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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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货币资金较 2015 年末减少 5,456.69 万元,减少比例 73.74%,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 2015 年末增加 186.39 万元,增长比例 94.13%,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客户承兑汇票所

致。

(3)预付款项较 2015 年末增长 647.67 万元,增长比例 123.03%,主要是公司对部份材料和研发支出采用了

预付形式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 2015 年末增长 1,606.11 万元,增长比例 108.82%,主要是公司工程项目保证金增加所

致。

(5)短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3,630.00 万元,减少比例 39.76%,系公司归还了企业贷款所致。

(6)应付票据较 2015 年末增长 2,549.43 万元,增长比例 90.41%,主要是为了支付采购款向银行申请开具

承兑汇票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 2015 年末减少 160.96 万元,减少比例 35.41%,主要系发放了职工年终奖励所致。

(8)应交税费较 2015 年末减少 275.10 万元,变动幅度 47.07%,主要是一季度企业增值税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分析

(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53.68 万元,增加比例 164.88%,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增

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 180.64 万元,增加比例 80.97%,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32.40 万元,增加比例 96.00%,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5 年同期增加 1,191.70 万元,增加比例 41.22%,主要是本季度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5 年同期增加 3,208.72 万元,同比增长 89.83% ,主要是两个募投

项目基本完工,本季度相比去年同期投入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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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11,368.48 万元,增加比例 75.37%,主要是由于公司去年同期归

还贷款金额比本季度多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长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15,768.91 万元,同比增长 73.19%,是由于公司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95.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6.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8.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1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力度开拓市场,加强成本管理,产品销量较

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项目空气处理机组设备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800

万元人民币。合同约定自 2017 年 9 月起至 2018 年 5 月分期分批供货。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采购引起的,

属正常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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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16 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加大地铁、隧道及核电市场开发力度,同时稳步推进研

发创新、成本控制、优化组织架构与公司流程、人才引进和培养、内部风险控制等各项工作,公司本年度

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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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股票

上市后 36 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

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

规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12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周纯;周建灿 制人持股及 2017-12-31 严格履行

诺 31 日

股份变动的

相关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

义务;3、若

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拟

减持公司股

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票锁

1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4、自

公司股票上

市至减持期

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

底价下限和

股份数将相

应进行调整;

"

"1、公司股票

上市后 36 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

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

规关于股东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12 月

马夏康 持股及股份 2017-12-31 严格履行

诺 31 日

变动的有关

规定,规范诚

信履行股东

的义务;3、

自公司股票

上市至减持

期间,公司如

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

1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

整。"

"1、公司股票

上市后 12 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

陈根荣;上海 将严格遵守

诚鼎二期股 我国法律法

权投资基金 规关于股东

合伙企业(有 持股及股份

限合伙);杭州 股份限售承 变动的有关 2014 年 12 月

2015-12-31 严格履行

诚鼎创业投 诺 规定,规范诚 31 日

资合伙企业 信履行股东

(有限合伙) 的义务;3、

上海盛万投 自公司股票

资有限公司 上市至减持

期间,公司如

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

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

整。"

"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后,

如因个人其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12 月

周建灿;周纯 他投资需求 2019-12-31 严格履行

诺 31 日

急需资金周

转时,将首先

采取其他融

资渠道予以

解决;如确需

1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

场交易进行

减持,并提前

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

减持价格及

减持数量如

下:(1)锁定

期满后第一

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

股数量的

10%,第二年

减持数量不

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10%;

(2)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有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

事项的,减持

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

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担任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的自然人股

东周建灿就

股份锁定的

承诺:1、除前

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1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过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

25%,离职半

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2、

如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

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本

人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

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3、

若其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

拟减持公司

股票,其将通

过合法方式

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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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

月;4、自公

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

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底

价下限和股

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5、

若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其依

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6、

上述承诺不

会因为本人

职务的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改变。"

"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

股份减持承 票上市之日 2014 年 12 月

王淼根 2019-12-31 严格履行

诺 起 36 个月后,31 日

如因个人其

他投资需求

1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急需资金周

转时,将首先

采取其他融

资渠道予以

解决;如确需

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

场交易进行

减持,并提前

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

减持价格及

减持数量如

下:(1)锁定

期满后第一

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

股数量的

20%,第二年

减持数量不

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

(2)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有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

事项的,减持

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

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担任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的自然人股

东王淼根就

股份锁定的

1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1、除前

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

25%,离职半

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2、

如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

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本

人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

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3、

若其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

拟减持公司

股票,其将通

过合法方式

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减

1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

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

月;4、自公

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

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底

价下限和股

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5、

若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其依

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6、

上述承诺不

会因为本人

职务的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改变。"

陈根荣 股份减持承 "自公司首次 2014 年 12 月 2017-12-31 严格履行

1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诺 公开发行股 31 日

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后,

如因个人其

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

转时,将首先

采取其他融

资渠道予以

解决;如确需

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

场交易进行

减持,并提前

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

减持价格及

减持数量如

下:(1)锁定

期满后第一

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

股数量的

20%,第二年

减持数量不

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

(2)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有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

事项的,减持

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

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担任

1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的自然人股

东陈根荣就

股份锁定的

承诺:1、除前

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

25%,离职半

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2、

如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

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本

人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

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3、

若其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

拟减持公司

股票,其将通

2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过合法方式

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

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

月;4、自公

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

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底

价下限和股

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5、

若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其依

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6、

上述承诺不

2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会因为本人

职务的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改变。"

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后,

如其确需减

持股份的,通

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直接

在二级市场

交易进行减

上海诚鼎二 持,且减持价

期股权投资 格不低于最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12 月

基金合伙企 近一期经审 9999-12-31 严格履行

诺 31 日

业(有限合 计的每股净

伙) 资产(若公司

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等事项的,

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

上述承诺,愿

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若其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

拟减持公司

股票,其将通

过合法方式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12 月

马夏康 减持;其持有 2017-12-31 严格履行

诺 31 日

的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浙江金盾风 分红承诺 "(一)本次发 2014 年 12 月 9999-12-31 严格履行

2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机股份有限 行前滚存利 31 日

公司 润的分配安

排经 2011 年

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发行

前滚存的未

分配利润,由

本次发行后

的新老股东

依其所持股

份比例共同

享有。(二)

本次发行后

公司股利分

配政策、现金

分红比例根

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章

程》、2014 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

于修订上市

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相应

条款的议

案》、2014 年

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

(2014 修

订),本次发

行后的股利

分配政策如

下: 1、利润

分配原则:公

司实施积极

的利润分配

政策,重视对

股东的合理

2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利润

分配政策保

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公司

坚持按照法

定顺序分配

利润和同股

同权、同股同

利的原则。2、

利润分配形

式:公司可采

取现金或股

票与现金相

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利

润分配中,现

金分红优于

股票股利。具

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应当

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在

股本规模及

股权结构合

理、股本扩张

与业绩增长

同步的情况

下,可以采用

股票股利的

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 公

司应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公

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及资

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

或股利分配。

2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公司现金

分红的具体

条件、比例和

期间间隔

(1)实施现

金分配的条

件 公

司该年度或

半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

润为正值,即

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

正值,且符合

《公司法》规

定的分红条

件下,应采取

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

(2)利润分

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

分配条件前

提下,原则上

公司每年进

行一次利润

分配,以现金

分红为主,但

公司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

情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进

行中期现金

分红。 (3)

现金分红最

低金额或比

例 公司

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公

司应当采取

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以现

2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

润的 20%;公

司在实施上

述现金分配

股利的同时,

可以派发股

票股利。 公

司董事会应

当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 程

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80%;(2)公

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

2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

(3)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

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

到 20%;公司

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可

以按照此项

规定处理。4、

发放股票股

利的具体条

件 公司在经

营情况良好、

累计未分配

利润超过股

本总数 120%

且董事会认

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

票股利有利

于公司全体

股东整体利

益时,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

金分红的条

件下采用发

放股票股利

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具体

分红比例由

公司董事会

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

公司在确定

以股票方式

分配利润的

具体金额时,

应充分考虑

以股票方式

分配利润后

的总股本是

否与公司目

前的经营规

模、盈利增长

速度相适应,

并考虑对未

来债权融资

成本的影响,

以确保分配

方案符合全

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5、

利润分配方

案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1)

公司每年利

润分配预案

由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盈利

情况、资金供

给和需求情

况拟订。董事

会审议现金

分红具体方

案时,应当认

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决策

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

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事应对利润

分配方案进

行审核并发

表独立明确

的意见,董事

会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可

以征集中小

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

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

议。股东大会

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时,应

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

包括但不限

于电话、传真

和邮件沟通

或邀请中小

股东参会等

方式,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

不符合现金

分配条件、或

公司符合现

金分红条件

但不提出现

现金利润分

配预案,或最

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

2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分配的利润

低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时,

公司应在董

事会决议公

告和年报全

文中披露未

进行现金分

红或现金分

配低于规定

比例的原因,

并对公司留

存收益的确

切用途及预

计投资收益

等事项进行

专项说明,经

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后提

交股东大会

审议。

(3)董事会

审议制定或

修改利润分

配相关政策

时,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方

可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审议

制定或修改

利润分配相

关政策时,须

经出席股东

大会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

通过。 6、利

润分配政策

3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不

得随意变更。

公司根据生

产经营、重大

投资、发展规

划等方面的

资金需求情

况,确需对利

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的,

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法

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且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

策的议案,需

事先征求独

立董事及监

事会的意见,

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同意,

并分别经公

司 1/2 以上独

立董事、1/2

以上外部监

事同意,方能

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须经

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为

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意见,

公司应通过

提供网络投

票等方式为

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社会公众股

东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

利,必要时独

立董事可公

开征集中小

股东投票权。

7、利润分配

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

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利

润分配政策

的制定及执

行情况,并对

以下事项进

行专项说明:

(1)现金分

红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股

东大会决议

的要求;(2)

现金分红标

准和比例是

否明确和清

晰;(3)相关

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是否

完备;(4)独

立董事是否

尽职履责并

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5)

中小股东是

否有充分表

达意见和诉

求的机会,中

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是否

得到充分维

护等。 如

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

3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整或变更的,

还应详细说

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

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

"

"鉴于浙江金

盾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金

盾风机”)目前

的实际经营

业务为风机

的研发销售,

我们作为金

盾风机控股

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在此

确认我们没

有在与金盾

风机所从事

的相同行业

进行投资和

任职,并作出

关于同业竞

以下承诺:

争、关联交 2014 年 12 月

周纯;周建灿 1、截至本承 9999-12-31 严格履行

易、资金占用 31 日

诺函出具之

方面的承诺

日,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目

前没有、将来

也不会直接

或间接以任

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独

资、合资、合

作和联营)从

事或参与任

何与金盾风

机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研发、

生产、销售或

类似业务。

3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起,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从

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

金盾风机之

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

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

庭成员将立

即通知,并将

该等商业机

会让与金盾

风机。

3、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承

诺将不向其

他与金盾风

机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

公司、企业、

组织或个人

提供技术信

息、工艺流

程、销售渠道

等商业秘密。

4、若本人及

本人关系密

切家庭成员

控制公司的

产品或业务

可能与金盾

风机的产品

或业务构成

竞争,则本人

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

3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员控制企业

将以停止生

产构成竞争

的产品、停止

经营构成竞

争的业务等

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

5、本人承诺

将约束本人

关系密切家

庭成员按照

本承诺函进

行或者不进

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

诺被证明为

不真实或未

被遵守,本人

将向金盾风

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

损失。"

"鉴于浙江金

盾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金

盾风机”)目前

的实际经营

业务为风机

的研发销售,

我们作为金

上海诚鼎二 盾风机 5%以

关于同业竞

期股权投资 上的股东,在

争、关联交 2014 年 12 月

基金合伙企 此确认我们 9999-12-31 严格履行

易、资金占用 31 日

业(有限合 没有在与金

方面的承诺

伙) 盾风机所从

事的相同行

业进行投资

和任职,并作

出以下承诺:

1、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

日,本企业及

本企业投资

3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企业目前

没有、将来也

不会直接或

间接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

合资、合作和

联营)从事或

参与任何与

金盾风机构

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产

品研发、生

产、销售或类

似业务。

2、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起,本企业从

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

金盾风机之

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

本企业将立

即通知,并将

该等商业机

会让与金盾

风机。

3、本企业承

诺将不向其

他与金盾风

机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

公司、企业、

组织或个人

提供技术信

息、工艺流

程、销售渠道

等商业秘密。

4、若本企业

或本企业投

3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的企业的

产品或业务

可能与金盾

风机的产品

或业务构成

竞争,则本企

业或本企业

投资的企业

将以停止生

产构成竞争

的产品、停止

经营构成竞

争的业务等

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

5、本企业承

诺将约束本

企业执行事

务合伙人按

照本承诺函

进行或者不

进行特定行

为。 6、

如上述承诺

被证明为不

真实或未被

遵守,本企业

将向金盾风

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

损失。"

"鉴于浙江金

盾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金

盾风机”)目前

的实际经营

关于同业竞

业务为风机

王淼根;陈根 争、关联交 2014 年 12 月

的研发销售, 9999-12-31 严格履行

荣 易、资金占用 31 日

我们作为金

方面的承诺

盾风机 5%以

上的股东,在

此确认我们

没有在与金

盾风机所从

3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事的相同行

业进行投资

和任职,并作

出以下承诺:

1、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

日,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目

前没有、将来

也不会直接

或间接以任

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独

资、合资、合

作和联营)从

事或参与任

何与金盾风

机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研发、

生产、销售或

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起,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从

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

金盾风机之

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

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

庭成员将立

即通知,并将

该等商业机

会让与金盾

风机。

3、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

3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家庭成员承

诺将不向其

他与金盾风

机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

公司、企业、

组织或个人

提供技术信

息、工艺流

程、销售渠道

等商业秘密。

4、若本人及

本人关系密

切家庭成员

控制公司的

产品或业务

可能与金盾

风机的产品

或业务构成

竞争,则本人

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

员控制企业

将以停止生

产构成竞争

的产品、停止

经营构成竞

争的业务等

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

5、本人承诺

将约束本人

关系密切家

庭成员按照

本承诺函进

行或者不进

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

诺被证明为

不真实或未

被遵守,本人

将向金盾风

机赔偿一切

3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直接和间接

损失。"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经核查,公司

司股票连续 上市后 6 个月

20 个交易日 内公司股票

的收盘价均 没有出现连

低于发行价, 续 20 个交易

周建灿;周纯;

IPO 稳定股价 或者上市后 6 2014 年 12 月 日的收盘价

王淼根;陈根 2015-06-30

承诺 个月期末收 31 日 均低于发行

盘价低于发 价,且上市后

行价,其持有 6 个月期末收

公司股票的 盘价不低于

锁定期限自 发行价。该承

动延长 6 个 诺履行完毕。

月。

"1、如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

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

实质性影响

的,将敦促公

司依法回购

2014 年 12 月

周建灿;周纯 其他承诺 首次公开发 9999-12-31 严格履行

31 日

行的全部新

股;2、若招

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

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

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4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65.9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344.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6 年

地铁、隧道智能通风 8,533.1 1,071.5

否 11,530 11,530 290.92 74.01% 01 月 26 541.03 否 否

系统投资项目 2 5

三代核电(AP1000) 2016 年

7,353.1

通风空调系统产业 否 7,878 7,878 700 93.34% 01 月 26 14.89 20.45 否 否

7

化项目 日

2015 年

2,457.9 2,457.9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 0 100.00% 12 月 31 0 0是 否

7 7

21,865. 18,34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408 990.92 -- -- 555.92 1,092 -- --

97 26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0 0 0 0 0.00% 0 0

21,865. 18,344.

合计 -- 24,408 990.92 -- -- 555.92 1,092 -- --

97 2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1. 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资项目因 2015 年 10 月份开始投产,前期生产产量较小,导致本期未能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达到预期收益。2. 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 2015 年 10 月份开始投产后,核电

原因(分具体项目) 类风机市场需求量小,尚未达产,导致本期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报告期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4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根据 2015 年 1 月 6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6 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332.13 万元,其中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

资项目实际投入 3,930.61 万元,占总投资额 11,530 万元的 34.09%,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

统产业化项目实际投入 3,401.52 万元,占总投资额 7,878 万元的 43.18%。

适用

1.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公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21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

况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适用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市场及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

设设计方案等,尽量节约投资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合理、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由于募投项目原拟采购的设备适用特性发生了变化,对设备需求的品类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节省募集资金,公司通过引进丹麦全自动数控旋压机先进的技术设备、工艺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技术创新,优化生产布局,改善了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效率;同时,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的情况,在预

原因

测市场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内部管理提升和技术创新,减少了两个项目部分设备的投入,在原有基础

上节约部分募集资金。因此,募投项目“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009.90 万

元(含利息净额 13.02),“ 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542.80 万元

(含利息净额 17.97),两个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5,886.29 万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552.70 万元

(含利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为了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公司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 3,552.70

金用途及去向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本报告期无。

其他情况

4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二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一年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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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428,816.36 73,995,720.4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843,965.46 1,980,112.00

应收账款 468,514,171.34 479,180,374.60

预付款项 11,741,173.11 5,264,457.0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0,820,980.13 14,759,838.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7,791,206.53 25,019,871.0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62,140,312.93 600,200,373.5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4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9,274,912.03 180,855,562.96

在建工程 25,057,126.09 22,037,676.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6,834,479.02 26,986,121.7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85,236.46 9,525,836.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1,151,753.60 239,405,197.79

资产总计 803,292,066.53 839,605,571.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5,000,000.00 91,3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3,694,345.00 28,200,000.00

应付账款 81,837,870.64 102,327,851.84

预收款项 19,179,328.91 24,688,218.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935,722.89 4,545,355.20

应交税费 3,092,925.69 5,843,970.53

4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83,642.02 126,287.1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7,188.12 151,264.8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5,961,023.27 257,182,948.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4,850,000.00 35,427,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850,000.00 35,427,500.00

负债合计 250,811,023.27 292,610,448.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0,028,171.55 200,028,171.5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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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19,496,695.16 19,496,695.1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2,956,176.55 167,470,256.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52,481,043.26 546,995,123.1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2,481,043.26 546,995,123.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03,292,066.53 839,605,571.36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2,959,557.20 49,885,502.57

其中:营业收入 62,959,557.20 49,885,502.5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7,162,237.71 45,116,113.49

其中:营业成本 38,508,444.47 30,236,128.5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3,239.91 143,782.88

销售费用 6,639,058.48 6,007,772.15

管理费用 6,991,625.80 6,171,799.42

财务费用 862,379.81 325,569.39

资产减值损失 4,037,489.24 2,231,061.1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4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797,319.49 4,769,389.08

加:营业外收入 661,500.00 337,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2,715.97 107,215.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396,103.52 4,999,673.94

减:所得税费用 910,183.43 816,019.2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85,920.09 4,183,654.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85,920.09 4,183,654.74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4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485,920.09 4,183,654.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485,920.09 4,183,654.7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43 0.052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43 0.052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4,613,428.68 55,903,353.3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900,239.65 3,642,256.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513,668.33 59,545,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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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148,401.85 60,714,041.4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799,582.06 4,732,638.7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610,165.75 1,874,474.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6,952,465.75 21,138,359.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510,615.41 88,459,513.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96,947.08 -28,913,903.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633,258.71 35,315,492.4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40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33,258.71 35,720,492.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33,258.71 -35,720,492.4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300,000.00 149,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46,779.32 1,161,532.78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146,779.32 150,831,532.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146,779.32 -150,831,532.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1.57 -128.1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776,973.54 -215,466,056.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478,672.90 248,099,643.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01,699.36 32,633,586.62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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