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鹏飞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东茂 联系电话:020-8883125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英君 联系电话:020-8883125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取得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每
1
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进行定
期核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参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关注事项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2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年12月30日
《创业板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解
读》、《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及控股股东买卖股票规范》、
《创业板再融资暂行办法及其规则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读》、《创业板信息披露规则解读》。
本次培训过程注重结合公司董监高违
规减持及违规信息披露实务讲解相关
规范要求对应的法规体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3
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减轻公司财务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负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
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杨阳支付的第一
期现金对价,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督导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制
6.关联交易 无
度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露义务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重大方面的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租赁有产权瑕疵
仓储可能发生处罚或经营损
失的承诺、利润分配条款决议 是 不适用
的内容和程序投赞成票的承
诺、承担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
金的承诺
4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限售期满后减持股份的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
是 不适用
持有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其保 荐的发行 人采取监 管措施的 不适用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东茂 张英君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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