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1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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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达实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国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军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是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中小板最新业务规则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无 -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2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履行承诺

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刘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程朋胜先生、苏俊锋先生、吕枫先生、黄天朗

先生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

是 -

或相类似的业务。承诺期限: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刘磅先生作为实际控

制人期间及程朋胜先生、苏俊锋先生、吕枫先生、

黄天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至离

职后两年内。

2、不占用资金的承诺:

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刘磅先生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

是 -

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

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承诺期限:

2010 年 5 月 24 日至长期。

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刘磅先生承诺:对于公司可能由于住房公积

是 -

金政策变化而导致的处罚或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承诺期限:

2010 年 5 月 24 日至长期。

非公开发行时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董事长、总经理刘磅先生、董事贾虹女士承诺:

本人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 是 -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承诺期限:

2014 年 9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4 日。

3

股权激励时承诺

达实智能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

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是 -

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承诺期限:2015

年 2 月 6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

资产重组时承诺

1、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刘磅先生承诺:在达实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久信医疗 100%股权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达实智能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也不由达实智能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该 是 -

等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由于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对于增加的公司股

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亦遵守

上述承诺。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

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锁定期的,本人/本公

司保证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

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股份限售承诺:

(1)房志刚、孙绍朋、周鸿坚、储元明、常州

瑞信、常州臻信、刘磅、程朋胜、苏俊锋、吕枫、

林雨斌、黄天朗承诺: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承诺期限:

是 -

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3 日。

(2)上海玖势、南京优势、扬州经信、佛山优

势、常州金茂、南通康成亨承诺:公司向其发行的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期限: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

3、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房志刚、孙绍朋、周鸿坚、储元明、常州瑞信、

常州臻信承诺:久信医疗 2017 年财务数据经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确认久信医疗 2015 年、2016 年、2017 是 -

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00 万元、7,200 万元、

8,640 万元,或者虽未实现前述承诺净利润数但承诺

人已经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的情况下,方可对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解锁。

4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国 胡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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