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3 09: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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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6-012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

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

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5 亿元。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270 天,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

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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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

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本次发

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

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

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

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 年。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

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2 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

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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