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有线”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江苏有线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
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9 号文批准,江苏有线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7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 298,809.9845 万股,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单位共 12 家,解除限售股份
共计 476,983,353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共计 476,983,3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15.96%,涉及股东单位为泰州广播电视台、镇江市广播电视台、盐城广播电
视台、常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江苏广播电
视传输网络有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广播电视台、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无锡市国联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号 数量 总股本比例 量 股数量
1 泰州广播电视台 68,720,186 2.30% 68,720,186 0
2 镇江市广播电视台 65,408,343 2.19% 65,408,343 0
3 盐城广播电视台 54,300,383 1.82% 54,300,383 0
常州广播影视传媒
4 53,170,779 1.78% 53,170,779 0
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广电网络有
5 52,038,075 1.74% 52,038,075 0
限公司
江苏广播电视传输
6 50,350,967 1.69% 50,350,967 0
网络有限公司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
7 38,549,730 1.29% 38,549,730 0
方股份有限公司
8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 35,105,666 1.17% 35,105,666 0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
9 24,869,267 0.83% 24,869,267 0
团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10 12,541,841 0.42% 12,541,841 0
理事会转持二户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11 12,434,634 0.42% 12,434,634 0
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
12 9,493,482 0.32% 9,493,482 0
台
合计 476,983,353 15.96% 476,983,353 0
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根据不同限售期存放在不
同账户中,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是其限售期十二个月的账户,其限售期三十六个月的账户未
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根据江苏有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
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
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苏有线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