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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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发出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00 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凌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十四人,实到
董事十四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5 年度总裁工
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报
告》。
四、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00,350,433.51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1,969,501,901.49 元。
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向股东大会提交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96,950,190.15 元;
2、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4,500,849,37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20
元(含税);
3、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9.07%,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到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
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促进公司实现良
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五、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六、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拟批准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
会计报表的审计师,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468 万元,包括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不另支付差
旅费等其他费用。
七、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
九、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
度报告》。
十、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确定 2016
年土地投资总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战略安排,董事会拟定 2016 年公司权益内的基本土地投资
总额度为 160 亿元;对于计划内的股权转让项目,在完成转让后相应的金额计入
土地投资总额统一调配;公司将利用基金、战略合作等形式来扩大投资额度,相
应的权益外的投资不包括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董事会将根据宏观政策、房地产市
场情况及融资情况等对土地投资额度做出相应调整。
十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6年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1、 对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和参股公司
提供的担保,单笔额度在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的,由公司董
事会审批。
2、 对于公司之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的担保,授
权董事长在履行子公司内部相应决策程序后予以审批。
本授权议案时效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7年召开2016年
度股东大会止。
上述第三、七、八、九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第二、三、四、六、九、十一项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2015年年报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公
司《2015年审计报告》,就金地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之2015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
(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
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利益,并同意将
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志乐、夏新平、靳庆军、贝多广、张立民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