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3 08: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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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6-07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耿国敏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16 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

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监事会主席耿国敏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5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田新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4万元/年(税前);

3、职工代表监事林红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5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71,775,802.76 元,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本 议 案 详 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和《海润光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6 年预计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 议 案 详 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

况及 2016 年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

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

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

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

价是客观、真实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现状。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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