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6年预计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3 08: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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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6-07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6 年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对于公司2016年度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较大依赖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6

年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延人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

公司2015、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人主要包括: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璜塘热电”)、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

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热电”)、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

集团”)、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大厦”)、常州市金坛瑞欣光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光电”)等。

公司与瑞欣光电的日常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4日披露的《与新增关

联方2016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9),上述事

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1

二、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按产品和劳务等 2015年 2015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进一步划分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蒸汽 璜塘热电 500 135.32

电、水 阳光股份 7,000 5,201.91

采购商品 蒸汽 新桥热电 600 320.19

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公司 200 221.34

小计 — 8,300 5,878.76

住宿餐饮 阳光大厦 50 5.91

接受劳务

小计 — 50 5.91

- 合计 — 8,800 5,884.67

三、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 按产品和劳务 预计 2015年

关联人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总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的交易金额

蒸汽 璜塘热电 500 108.95 135.32

电、水 阳光股份 7,000 1,133.52 5,201.91

采购商品 蒸汽 新桥热电 600 122.16 320.19

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公司 500 - 221.34

小计 — 8,600 1,364.63 5,878.76

住宿餐饮 阳光大厦 50 0.80 5.91

接受劳务

小计 — 50 0.80 5.91

- 合计 — 8,650 1,365.43 5,884.67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璜塘热电

1、基本情况

2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 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环南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蒸汽的生产、供应。

2、关联关系:璜塘热电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第1.3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很好,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

能力。

(二)阳光股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马嘶桥

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注册资本:178,334.032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毛线、针纺织品、服装、纺织机械及配件制造、销

售;毛洗净分梳;纺织原料(不含棉花、蚕茧)、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

装修材料、五金、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设施和发射装置)、玻璃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关联关系:阳光股份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第1.3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很好,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

能力。

(三)新桥热电

3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华新北路

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蒸汽及相关产品。

2、关联关系:新桥热电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第1.3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很好,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

能力。

(四)污水处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雷下村)

法定代表人:周明方

注册资本:18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污水综合处理。

2、关联关系:污水处理公司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参股的其他企

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第1.3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很好,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

能力。

(五)阳光大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4

法定代表人:汤丽亚

注册资本:17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舞会;理发店;美容店;保龄球、桌球、棋牌、健身的服务;猪、牛、羊的饲养、

屠宰、销售。

2、关联关系:阳光大厦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第1.3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很好,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

能力。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政府指导价/市场价

格为基础,双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障相

关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

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

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

意见书。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6 年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延人回避

表决。表决情况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5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与上述关联各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将陆续

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八、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

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

保障程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等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对于公司 2016 年度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一致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

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

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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