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关于申请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3 08: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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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 2016-07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3年度、2014年度连

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

月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海润光伏”变更为“*ST海润”。

二、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

币6,088,965,515.7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96,080,868.96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4,939,468,400.5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关于

1

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过排查,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

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

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

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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