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润光伏”)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海润光伏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2 年 5 月 7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2 年
5 月 23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海润光伏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2 年 11 月 10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2
年 11 月 28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 201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调整海润光伏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4 年 3 月 26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
年 4 月 11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延
长海润光伏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调整部分方案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海润光伏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380,211 万元
(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371,807.9 万元,具体项
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募集资金(万元)
1 罗马尼亚光伏电站项目 198,182.8 198,182.8
2 晶硅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528.3 22,528.3
年产 2,016 吨多晶硅锭、8,000 万片多
3 61,096.8 61,096.8
晶硅片扩建项目
4 偿还贷款 90,000 90,000
合计 371,807.9 371,807.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2 号文核准,海润光伏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25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72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380,2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674.41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4 年 9 月 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
第 510430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6 月 30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2015
年 7 月 16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后,海润光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
资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罗马尼亚光伏电站项目 73,788.12
年产 2,016 吨多晶硅锭、8,000 万片多晶硅片扩
2 24,779.53
建项目
3 偿还贷款 89,866.51
4 云南红河州建水县 150MW 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117,945.04
5 云南红河州蒙自县 50MW 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38,458.70
6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注) 26,836.51
合计 371,674.41
注:若存在多余的利息收入,一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润光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9.80 万元(为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余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海润光伏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海润光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根据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海润
光伏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海润光伏控股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和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014 年 9 月 15 日,海润光伏及其控股子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分别与上
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5 年 7 月,海润光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对海润光伏变更后
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监管,西南证券、海润光伏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西南证券、海润光伏控股子公司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西南证券、海润光伏控股子公司蒙自奥特斯
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海润光伏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如下表所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人民币万元)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
华夏银行江阴支行 12559000000231804 0.11
有限公司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无锡
39920188000310436 1.63
有限公司 分行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
交通银行太仓分行 392688602018010024076 0.09
有限公司
蒙自奥特斯维光伏
中国银行太仓分行 470267169375 0.19
发电有限公司
建水县奥特斯维光 中国建设银行太仓
32201997341051508982 7.78
伏发电有限公司 分行
注:以上账户余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余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注销: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50536528603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3992018800028040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39268860201801002120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32001616156052503023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37140188000084064
公司
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5339652990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海润光伏根据实际投入情况编制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
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海润光伏已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海润光伏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7,239.38 万元,其中,罗马尼亚
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 73,788.12 万元,年产 2,016 吨多晶硅锭、8,000 万片多
晶硅片扩建项目预先投入 23,451.26 万元。
海润光伏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海
润光伏以募集资金 97,239.38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4]第 510431 号《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海润光伏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海润光伏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为避免募
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海润光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海润光伏独
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 2015 年 9
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6 月 30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2015
年 7 月 16 日,海润光伏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变更后,海润光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罗马尼亚光伏电站项目 73,788.12
年产 2,016 吨多晶硅锭、8,000 万片多晶硅片扩
2 24,779.53
建项目
3 偿还贷款 89,866.51
4 云南红河州建水县 150MW 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117,945.04
5 云南红河州蒙自县 50MW 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38,458.70
6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注) 26,836.51
合计 371,674.41
注:若存在多余的利息收入,一并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海润光伏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西南证券认为,海润光伏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海润光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海润光伏在
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附表:
2015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1,674.41(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3,941.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3,240.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2,289.60(注 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9.30%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更(如有) 资总额 额 入金额(1) 额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3)=(2)-(1) (2)/(1) 化
罗马尼亚光伏电站项目 是 198,182.80 73,788.12 73,788.12 - 73,788.12 - 100 2013 年 12 月 -3,754.29 注3 是
晶硅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是 22,528.30 - - - - - - 已全部变更 - - 是
项目
年产 2,016 吨多晶硅锭、
8,000 万片多晶硅片扩建项 是 61,096.80 24,779.53 24,779.53 85.86 24,779.53 - 100 2015 年 1 月 2,288.87 注3 是
目
偿还贷款 否 90,000.00 89,866.51 89,866.51 89,866.51 - 100 2014 年 9 月 3,909.19 是 否
部分已于 2016
年 3 月完工,剩
云南红河州建水县 150MW 地
-- 117,945.04 117,945.04 117,945.10 117,945.10 0.06(注 4) 100 余部分预计 201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年 6 月、12 月分
批完工
部分已于 2016
云南红河州蒙自县 50MW 地 年 2 月完工,剩
-- 38,458.70 38,458.70 38,458.70 38,458.7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余部分预计 2016
年 6 月完工
615.13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6,836.51 26,836.51 27,451.64 27,451.64 102.29 - 否
(注 4)
合计 — 371,807.90 371,674.41 371,674.41 183,941.30 372,289.60 615.19 100.17 — — —
变更后募投项目中云南红河州建水县 150MW 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以及云南红河州蒙自县 50MW 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原预计于 2015 年末完工,实际截至 201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年尚未完工。其中,云南红河州建水县 150MW 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已于 2016 年 3 月部分完工,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为剩余部分的并网指标在申请
中;云南红河州蒙自县 50MW 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已于 2016 年 2 月部分完工,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为剩余部分的并网指标在申请中。
1、罗马尼亚光伏电站项目:近年来,德国、英国与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相继削减或者计划削减可再生能源补贴,罗马尼亚能源监管机构 ANRE 要求政府削减绿
色电力证书份额,而同时,欧盟对中国进行光伏双反调查与制裁,使得光伏电站设备成本下降有限,从而导致在罗马尼亚地区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预期收益有
所下降,因此该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为具有快速创造收益的国内光伏电站项目。
2、晶硅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初计划构建的技术研发平台还是比较前沿的研发,上述技术平台目前的技术成熟性尚不能满足产业化要求,项目技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术成本对比目前标准产品也相对偏高。此外,海润光伏目前的实验室平台已经取得 TUV 目击实验室认证、国家 CNAS 实验室认可,目前海润的产品结构及所
具备实验条件基本能够满足需求。同时海润光伏战略重心已由上游的产品制造销售转移至下游的光伏电站业务,为了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海润光伏
将原募投项目变更,变更为具有快速创造收益的国内光伏电站项目。
3、年产 2,016 吨多晶硅锭、8,000 万片多晶硅片扩建项目:海润光伏现阶段战略重心已由上游的产品制造销售转移至下游的光伏电站业务,一方面产品制
造领域保持适度规模垂直产业链,另一方面下游电站以 EPC 和 BT 为主,适量持有运营。海润光伏将加大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出售力度,具有快
速创造收益的光伏电站项目目前急需建设资金,因此拟将该募投项目变更为具有快速创造收益的国内光伏电站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结余金额为 9.8 万元,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募集资金总额 371,674.41 万元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2,289.60 万元(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人民币 636.49 万元)。
注 3:由于项目发生重大变化,该两个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实现收益为已建设部分产生收益。
注 4:实际投资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的原因为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投入金额。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晴飞 胡晓莉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