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的
工作职责,勤勉尽责,严格、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较好地履行了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瑞彬、光东斌和
董事王立军组成,其中召集人张瑞彬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2015年度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职责。
1、2015年4月2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一季度财务会
计报告等事项。
2、2015年7月2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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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年10月2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是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为公
司提供2014年度审计服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
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
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是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4年的审
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
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提供2015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
三是促进公司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致力于推进公司规范运
行,监督公司内控体系运行,进一步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及时掌握了公司经营情况现状,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同
时,形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是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我们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工作。
五是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情况,我们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可控,实际运行
良好,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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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恪
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张瑞彬
王立军
光东斌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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