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报告文件后,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
洲坝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对财务公司增资有利于增强财务公司自身实力,提升对成员单位
的服务能力,扩大业务范围,提高本公司的投资回报和增强对本公司业务发
展的支持力度。本次增资定价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交易定价方式和价格
公允。本公司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关联董事 2 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
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孝 原大康 徐京斌 翁英俊 苏祥林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