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汇通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内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米展成先生为总经理以及续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没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
次选举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
所在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任职资格。
二、对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遵循了“按市场价值和市场规律分配”的薪酬分配基本原则。同时,为高级管理
人员提供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可以增强公司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鼓
励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和股东做出更大贡献。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程序,符合公司《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沈黎君 刘文新 杜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