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泰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一)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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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53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1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Zhichun Road,Haidian Dis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534 号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53号)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53 号)的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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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1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Zhichun Road,Haidian Dis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劲松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虢正科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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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之路”)的原股东缪金迪、缪才娣、哈贵、杭州创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金之路 100%的股权,并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合法的《关于核准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缪金迪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13】72 号)。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资产重组中,交易对方对置入资产金之路的 2013 年度业绩曾作出承诺。业绩承诺内

容如下:

根据交易对方与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缪金迪、缪才娣、哈贵、杭州创坤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金之路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

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3,000 万元、3,500 万元、3,5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金之路 2015 年财务报表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大信审字[2016]第 1-00694 号。经审计

金之路 2015 年度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为 3,598.52 万元,其

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72.1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26.33 元,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526.33 万元。实现了 2015 年度的

业绩承诺。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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