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6-052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4月21日,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全
资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之路”)因业务发展需要,
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一年。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
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考虑到金之路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具有很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同
意为金之路在其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3. 注册地点:杭州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2号楼108室
4. 法定代表人:缪金迪
5. 注册资本:伍仟零叁拾万元
6. 实收资本:伍仟零叁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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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的转让,智能楼
宇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进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通信设备、电子
产品(除电子出版物)、电力设备的销售,实业投资,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
硬件、电子产品的研发。(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
可经营的项目。)
9. 成立日期: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10. 营业期限:自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二日至二〇二七年一月一日
11. 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有100%股权。
12. 金之路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57,031,936.79 394,678,707.43
负债总额 151,204,915.83 224,788,622.66
净资产 205,827,020.96 134,304,803.80
营业收入 259,045,637.10 169,890,084.77
利润总额 38,960,801.50 39,552,410.22
净利润 35,985,209.11 35,585,280.97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事项说明
1. 担保方式说明: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限:1年。
3.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四、 董事会意见
1. 本次担保的原因
金之路所处的行业特点,导致其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尤其是截止本公告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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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之路在市场开拓上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公司本次
为金之路增加担保金额,使金之路能够更多地筹措到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从而
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创造更多的利润,也会对公司业绩起到增厚的作用。因此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金之路长效、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之路的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
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3. 公司对金之路直接持股比例为100%,具有绝对控股地位,无需其他股东
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4.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41%;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金之路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1. 公司为金之路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是为了满足其业
务发展的需求。金之路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能有效
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2.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对于担
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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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之路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七、 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首次披露后,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或变化公告。
八、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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