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6-045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向日月同行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同行”)的原股东贾
明、江西日月同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同辉”)购买其持有的日月同
行 100%的股权,并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合法的《关于
核准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日月同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15】2145 号)。
在本次资产重组中,交易对方对置入资产日月同行的业绩曾作出如下承诺:
日月同辉、贾明承诺日月同行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
不低于 15,960 万元,其中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分别不低于 4,000 万元、5,200
万元以及 6,760 万元。以上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承诺期内,如果日月同行当期实际净
利润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的 90%的,或者承诺期内日月同行合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
15,960 万元,则按梅泰诺与日月同辉、贾明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承诺及补偿与奖励协议》的相关
约定对梅泰诺予以补偿。
一、 日月同行 2015 年业绩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日月同行 2015 年财务报表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大信审字[2016]第
1-00767 号。经审计日月同行 2015 年度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
算依据)为 4,484.43 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23.3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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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61.14 万元,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 4,461.14 万元。实现了 2015 年度的业绩承诺。
二、 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已经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3. 《关于日月同行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
项审核报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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