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6-008
证券代码:122134 证券简称:11 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在
该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9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投资业务,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6年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银行理财产
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000.00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任一产品期
限不超过90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委托理财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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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委托理财的主体情况(如无法提供应当说明原因)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
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6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
于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在90天以内,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银行理财产品而
定,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
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
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
额小、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
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
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
时掌握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
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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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1,020,000,000.00元。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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