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1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 4.2 亿
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
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协议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名称
产品 蕴通财富日增利 蕴通财富日增利 蕴通财富日增利 蕴通财富日增利
名称 提升 186 天 91 天 提升 182 天 92 天
产品
保证收益型
类型
购买理财
5,000 万元 16,000 万元 5,000 万元 16,000 万元
产品金额
产品风险
极低风险产品(1R)(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
评级
收益
2016 年 4 月 5 日 2016 年 4 月 11 日 2016 年 4 月 18 日
起算日
产品
2016 年 10 月 8 日 2016 年 7 月 5 日 2016 年 10 月 10 日 2016 年 7 月 19 日
到期日
1
投资
186 天 91 天 182 天 92 天
期限
预期年化
3.4% 3.2% 3.4% 3.2%
收益率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总经理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对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 的银行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审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该项
授权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不超过
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
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
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在委托理财期
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评
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均无负面影响,并认为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 4.2 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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