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12月8日、2013年3月9日,经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徐子泉、股东康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分别为2010
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目前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为维持公司办公场所稳定,便于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决定继续向徐子泉先生和康宁女士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
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的如下物业,用于公司办公用途。
租赁面积
出租人 租赁标的
(㎡)
徐子泉 学院国际大厦 706、707、708、714 室 1,275.80
康宁 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338.09
合计 -- 1613.89
公司已与徐子泉先生和康宁女士续签《租赁合同》,该合同自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审议程序
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
联自然人徐子泉先生、康宁女士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子泉先
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徐子泉先生、康宁女士将放弃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徐子泉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本
公司股份634,64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7%。
康宁女士,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编目中心总监,持有本公司股票
16,7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徐子泉
先生和康宁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房产:学院国际大厦706、707、708、714室
出租人:徐子泉
租赁房产坐落: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
租赁房产面积:1,275.80平米
其他说明: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为徐子泉先生,房屋共有权
人为徐子泉及康宁的女儿徐可心,其中徐可心所占份额为90%。
上述租赁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租赁房产:学院国际大厦709室
出租人:康宁
租赁房产坐落: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
租赁房产面积:338.09平米
其他说明: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为康宁女士,房屋共有权人
为徐子泉及康宁的女儿徐可心,其中徐可心所占份额为90%。
上述租赁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的,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
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徐子泉先生签署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1、徐子泉先生同意将学院国际大厦7层706、707、708、714号单元,建筑面
积合计1275.80平米,在完好状态下租给公司,公司承租该单元只可作为办公用
途。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租金和其他费用:在租期内公司应按月支付的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为
RMB267918元(以建筑面积每日每平方米RMB7.00元计算),不含物业费。在
租期内公司每月支付给学院国际大厦的物业管理费为RMB24240.20元(以建筑面
积每月每平方米RMB19元计算)。
4、支付方式:租赁期内公司每半年支付一次房租。
(二)公司与康宁女士签署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1、康宁女士同意将学院国际大厦7层709号单元,建筑面积合计338.09平米,
在完好状态下租给公司,公司承租该单元只可作为办公用途。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租金和其他费用:在租期内公司应按月支付的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为
RMB70998.9元(以建筑面积每日每平方米RMB7.00元计算),不含物业费。在
租期内公司每月支付给学院国际大厦的物业管理费为RMB6423.71元(以建筑面
积每月每平方米RMB19元计算)。
4、支付方式:租赁期内公司每半年支付一次房租。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鉴于公司与关联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为维持公司办公场所稳定,便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
力,公司与关联人签署办公场所续租合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音视频领域产品,自成立至今未拥有房屋所有权,经营场
所均为租赁。公司对生产经营场所没有特殊要求,只要在标准写字楼中就能组织
生产,不存在依赖特定生产用房才能进行生产的情况,本次续租上述房产,有利
于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开展。另外上述关联租赁费用占公司同期的管理费用及营
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营业成果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交易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
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