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度)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446号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

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利刚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程洪祯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1 号文核准,广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由主承销

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75,824,175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55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799,999,996.25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11,999,999.9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87,999,996.33 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

行账号为 95140155000000733 的人民币账户内 787,999,996.33 元;减除前

期预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 1,000,000.00 元及他上市费用

人民币 2,406,075.58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4,593,920.7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46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首发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 648,934,572.00 元,除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48,934,572.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 600,000,000.00 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完,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84,593,920.75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4 年 10 月 27 日实际到位募集资金: 787,999,996.33

减:发行费用 3,406,075.58

2014 年 10 月 27 日募集资金净额: 784,593,920.75

专项报告第 1 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28,367,546.94

减:2014 年度使用 25,872,832.83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0,000,000.00

加:2014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782,090.79

加:开户时存入现金 345.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1,135,976.77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1,135,976.77

减:2015 年度使用 196,049,993.69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注) 440,000,000.0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640,000,000.00

加:2015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9,384,400.78

减: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基金 9,871,519.62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4,598,864.24

注:购买理财产品系累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

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

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财务

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

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

[2015]65 号)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和中国银行

专项报告第 2 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子

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鼎宇)和浙江广宇新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新城)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市分行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这四个

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

司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

子公司舟山鼎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舟山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宇新城、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金额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 95140155000000733 正常 64,048.7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361067221024 正常 103,964,143.62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 95140155000000741 正常 13,786.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405247900622 正常 556,885.70

合计 104,598,864.24

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无定期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6,049,993.69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

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未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专项报告第 3 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 实际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注) 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

2015 年 6 月 3 日 20,000.00 尚未到期

2015 年 9 月 2 日 3,000.00 尚未到期

合计 23,000.00

注:

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尚在建设期,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30,000,000.00 元外,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第 4 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19,605.00

募集资金总额 78,459.39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029.04

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诺投资项目和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 总额 (2)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舟 山 临 城

否 55,000.00 53,459.39 2017 年(注 1)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LKa-3-25b 地块项目 14,462.80 20,956.90 39.20

杭州鼎悦府项目 否 25,000.00 25,000.00 5,142.20 24,072.13 96.29 2015 年 -3,550.77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0,000.00 78,459.39 19,605.00 45,029.04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80,000.00 78,459.39 19,605.00 45,029.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舟山临城 LKa-3-25b 地块项目尚在建设期;杭州鼎悦府项目本期已部分交房,但由于所处区块房价涨幅未达预期,从目前结转情况看暂未能实现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预计效益。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司2015年度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和 2015 年 9 月 2 日分别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和 3,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

况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3,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无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30,000,000.00 元外,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注 1:该日期为项目预计交付的时间。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宇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